招标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996.9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6.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中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一宁0312-53020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1
公告正文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施工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区内涝点治理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区内涝点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雄县城区 (3)规模:本项目主要为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区内涝点治理工程。涉及城区12处点位,铺设雨水管网约2703m,铺设污水管网约2593m,修复道路工程约11727㎡。 (4)项目投资估算:996.93万元 (5)服务期限:约153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近三年((从2024年7月1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提供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0 00:002024-08-01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雄安中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雄县雄州路19号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未来已来孵化基地
邮编:

071800

邮编: 071800
联系人:

许主任

联系人: 王一宁
电话:

0312-5302092

电话: 199333120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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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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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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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5053210104005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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