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2.1 项目名称: 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2.3
2.4 计划总工期: 9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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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③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承担施工任务 的一方为主办方,并和联合体组成成员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即一家勘察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 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3.5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 施工成员
注: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勘察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勘察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配置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 2008 〕 91 号)规定,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C 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格式自拟)。
⑤ 投标登记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⑥
⑦ 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
3.6 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牵头方公章)。
3.7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 3 )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1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12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13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4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1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19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投标申请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 关于投资控制4.1 本项目的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的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勘察费、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的中标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4.2 中标后,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拨付进度款及结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4.3 本项目的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最终以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4.4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以经审批的相关文件为准。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都不予补偿。
5.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5.1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注释 ]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2
6.1
6.2
6.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7.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 2021 年 5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7.2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并发放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7.2.2 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的以下资料:
(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单独提交(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企业编号)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
( 2 )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如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如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
( 3 )投标人(如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 )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
( 5 )拟派勘察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
( 6 )拟派 专职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C 证)
(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由联合体各方出具,授权委托同一个委托人,各自按要求签字盖章);
( 8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 1 、以上所有人员均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且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
7.2.3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7.2.4
7.3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8.1
8.2
8.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9.1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9.2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为不属实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3
9.4
1.
2.
3.
4.
5.
6.
7.
8.
9.
10.5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020-8555028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791 号
招标人: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联系人: 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联系人:林
电 话: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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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声明企业: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