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技术服务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9日
经谈判小组书面推荐且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桂东县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技术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1】00062 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谈判小组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技术服务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1】00062 号
3、采购代理编号:ZHJCZ-2021-016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人民币) |
1 |
桂东县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技术服务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元整(¥453000.00元) |
¥5400.00元,由成交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1.7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 [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 “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有效的资质:勘察设计、监理、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已获取本谈判邀请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持本谈判邀请获取谈判文件。
2、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谈判邀请函、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1年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谈判地点):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15室)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确认你单位收到本谈判邀请后,请于2021年9月14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七 、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桂东县郴桂路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549532299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香雪路212号林邑星城9楼929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735-8820838/18153863842
附件: 确 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谈判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