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ynhn-2024-059
预算金额
10万元
招标公司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
普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工18208708394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31
公告正文
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N-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为¥1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2 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前述三者之一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商须提供2023年1月1 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 的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参与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 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 1.2项目编号:YNHN-2024-059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00000.00元。 1.5最高限价: ¥100000.00元。 1.6采购需求: 完成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安装、调试。具体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1.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改造。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2年1 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前述三者之一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 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 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料不齐, 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质量要求:执行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7.2交货地点: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主指定地点。 7.3发布信息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 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安宁市连然街道云化社区康云路6号 联系人:普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18208708394 电子邮件: 764693114@qq.com k,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乔代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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