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兰州市2024年第二批“两重”建设“三北”工程皋兰县人工造灌木林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19.7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201005005006979001003
预算金额519.75万元
招标联系人-15682875857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甘肃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9.75万元
中标联系人金安和
公告正文

兰州市2024年第二批“两重”建设“三北”工

程皋兰县人工造灌木林项目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发布日期:20241128

项目及标段
名称

兰州市2024年第二批“两重”建设

“三北”工程皋兰县人工造灌木林项

目(三标段

交易编号

E6201005005006979001003

招标人

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           联系电话

15682875857

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9318839518

开标时间

20241126930

开标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七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28

公示结束

时间

20241202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甘肃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2

甘肃菘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3

甘肃思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4

甘肃霄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5

甘肃恒泰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六个

月社保证明

评委评分情况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

名称)

评委打分情况

评委评分汇总

投标报价得分

总得分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甘肃海泽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33.00

38.00

36.00

30.70

33.00

34.00

34.00

34.10

59.5

93.60

甘肃菘茂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32.00

31.00

33.00

30.40

31.00

27.50

29.00

30.56

59.5

90.06

甘肃思齐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28.50

28.50

30.00

29.10

29.50

23.50

26.50

27.94

59.5

87.44

甘肃霄汉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26.50

26.50

29.00

27.00

28.50

20.50

25.50

26.21

59.5

85.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甘肃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

甘肃菘茂建设工程有限公

甘肃思齐建筑工程有限公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

林或绿化或林业等相关内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

林或绿化或林业等相关内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

林或绿化或林业等相关内

投标报价(万元)

519.752883

522.338275

518.033578

 

合格

合格

合格

 (天)

1095日历天

1095日历天

109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金安和

许琴宗

袁斌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

级及执业资格证号

金安和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262171937561

许琴宗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2017267

袁斌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262181935985

安全生产负责人及

执业资格证号

安佳旺

甘建安C3(2019)0011818

杨蓉

甘建安C3(2020)0004263

姚雪丽

甘建安C3(2021)0009556

技术负责人及证号

姚健

NO.6367611

周林辉

NO.06465130

宋自英

NO.06304655

   注:

1.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2.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0931-8127464;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8394515829 签于 2024/11/28 12: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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