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就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项目概况
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YZCDC-2022003
2、项目名称: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安宜镇、山阳镇、泾河镇、曹甸镇、开发区、射阳湖镇、西安丰镇、望直港镇、小官庄镇、水镇、夏集镇、柳堡镇、鲁垛镇、广洋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共1050批次
项目简要说明: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1)监测品种:
蔬果类:应是当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能代表当地蔬菜生产和消费基本情况。原则上,蔬菜品种中大白菜、普通白菜、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蕹菜、菜心、菜薹(心)、叶用莴苣、芹菜、菠菜、芫荽、豇豆、菜豆、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苦瓜、西葫芦、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山药、韭菜、洋葱、姜、葱、蒜、食用菌(均为鲜样)等,根据季节另增加其他蔬果品种。
畜禽类:应是当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能代表当地畜产品生产和消费基本情况的品种,主要包括猪肉、禽肉、禽蛋、猪肝、羊肉、生鲜牛乳等。
水产类:应是当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能代表当地水产品生产和消费基本情况的品种,主要包括养殖鱼类、虾类、蟹类、其它类。
(2)抽样时间及数量:
全年共监测四次,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个镇(区)每季度抽取(其中蔬果类10个、畜禽类3个、水产类2个)样品。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1)监测品种:同县级蔬菜例行监测。
(2)抽样时间及数量:
全年共监测四次,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个镇(区)每季度抽取(其中蔬果类2个、畜禽类1个、水产类1个)样品。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9.25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50元/批次,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共1050个批次,最高限价89.25万元(包含取样中的样品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检项目并出具检验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 2022年8月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报名费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8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宝应县淮江大道8号三楼开标室(万达汽修东边楼梯)。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2年8月12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宝应县淮江大道8号三楼开标室(万达汽修东边楼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516434699@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将第二轮报价表与响应文件一起密封进行递交,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寄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8号三楼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收件联系人:陈洁,收件联系方式:15161857080。
4.选择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 年8月12日15点00分。 各供应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近期未去过疫情高危地区,未途经(或从外埠到、返后已按要求隔离满 28 天,未出现任何症状)、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5.因进入代理机构需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量、扫“扬城码”等等,请各供应商所派人员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6.选择邮寄递交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密封后的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件最外层封套上需载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收件地址、收件联系人、收件联系方式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下表。 邮件最外层封套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收件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8号三楼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收件人姓名:陈洁
收件人联系方式:15161857080
在 2022 年8月12日 15 点 00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件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件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情况,确保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15:00)前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投标人在快递寄出后,应及时主动跟踪寄件进程,并与收件联系人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宝应县泰山东路52号
联系方式:1873663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宝应县淮江大道8号
联系方式:0514-8590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高 杏 电 话:1873663387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 洁 电 话:15161857080
BYZCDC-2022003磋商文件(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docx BYZCDC-2022003磋商文件(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docx BYZCDC-2022003竞争性磋商确认函(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docx BYZCDC-2022003竞争性磋商确认函(宝应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服务项目).docx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监测项目 | 样品种类 | 检测方法 | 判定依据 |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氰戊菊酯;敌敌畏、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 | 蔬果类 | NY/T 761或GB 23200.8或GB/T 20769或GB 23200.113或GB 23200.112 | 按GB2763-2021和农业农村部例行监测判定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2021及例行监测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
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吡唑醚迷菌酯 | GB 23200.8或GB/T 20769或GB 23200.113或GB 23200.112 | ||
阿维菌素 | GB 23200.19或GB 23200.20 | ||
除虫脲 | GB/T 5009.147或GB 23200.45 |
监测项目 | 样品种类 | 检测依据 | 判定依据 |
9种β一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猪肉、猪肝、牛肉、羊肉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一18-2008) | 不得检出,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值)均≤0.5ug/kg; |
5种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嗯唑(SMz)、磺胺二甲氧嘧啶(SDM)、磺胺喹嗯啉(SQ)) | 《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23-2008) | 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氯霉|素、金刚烷胺在禽肉、禽蛋中不得检出,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甲飙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在禽蛋中残留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其他参数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和相关规定执行。 | |
4种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 | 猪肉、牛肉、羊肉 |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法》(GB/T21317) | |
8种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 | 禽肉、禽蛋 |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312-2007) | |
3种酰胺醇类及代谢物(氯霉素、甲矾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 | 《禽肉和禽蛋中酰胺醇类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
金刚烷胺 | 《动物性食品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31660.5-2019)禽肉和禽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
监测项目 | 样品种类 | 检测依据 | 判定依据 |
三聚氰胺 | 生鲜牛乳 | 《原料乳及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22388) | 2.25mg/kg |
抗生素(四环素类) |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检测酶联免疫吸附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20-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1317) | 100 ug/kg |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判定值(ug/kg) |
氯霉素 | GB/T20756-2006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确证) | 不得检出(判定限量值:0.3) |
酰胺醇类(甲讽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 | 甲飙霉素:≤50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总量:≤1000 | |
硝基味喃类代谢物(味喃唑酮代谢物、味喃西林代谢物、味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 | 农业部783号-1-2006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不得检出(各分项判定限量值:1.0) |
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 | GB/T20361-2006液相色谱法GB/T19857-2005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不得检出(判定限量值: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的总量:≤1.0) |
12种磺胺类(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嗯唑、磺胺多辛、磺胺异嗯唑、磺胺喹嗯啉、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氯哒嗪和磺胺甲噻二唑) | 农业部 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总量≤100 |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总量<100 |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 | 不得检出(判定限量值:2.0) |
抽检参数 | 检测方法 | 判定依据 |
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腐霉利、多菌灵、吡虫啉 | NY/T761或GB 23200.8或GB/T 20769或GB 23200.113或GB 23200.112 | GB2763-2021 |
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啶虫脒、嘧霉胺、烯酰吗啉、噻虫嗪、灭蝇胺 | GB 23200.8或GB/T 20769或GB 23200.113或GB 23200.112 | |
阿维菌素 | GB 23200.19或GB 23200.20 |
抽检参数 | 检测方法 | 判定依据 |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 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但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2019 |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 | 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GB 31650-2019 | |
磺胺二甲嘧啶 | GB 31650-2019 |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抽检参数 | 检测方法 | 判定值(µg/kg) | 判定依据 |
氯霉素 | GB/T 20756-200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不得检出(判定值≤0.3) | 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 |
孔雀石绿 | GB/T 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 不得检出(判定值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的总量≤1.0) | 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AHD) | 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不得检出(判定值各为 ≤1.0) | 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 |
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 |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不得检出(判定值各为≤2.0) | 农业部2292号公告 |
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 |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总量≤100 | GB 31650-2019 |
项 目 | 评 分 标 准 |
报价(10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报价=(基准价/其他报价)×10(保留两位小数) |
业绩(8分) | 投标供应商2019年7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农产品相关的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
项目组人员配备(19分) | 投标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工作相匹配的专职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1、专职检验人员不得少于20人、抽样人员不得少于12人,满足条件得6分;专职检验人员不得少于10人、抽样人员不得少于6人得3分;专职检验人员不得足10人、抽样人员不足6人得0分;本项满分6分.2、检验人员中有具备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加 1分,最高加3 分;具备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加 2 分,最高加6分;职称证书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9分。3、检验人员中2019年元月至今在类似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中获得荣誉证书有1人得2分,满分4分。注:以上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近3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为准),否则不计分。 |
检测响应时间(10分) | 投标人收到样品后,在确保检测结果合法准确的前提下,承诺26-30天内能向甲方提供检测结果的,得1分;21-25天内向甲方提供检测结果的,得3分;16-20天内向甲方提供检测结果的,得6分;15-11天内即可向甲方提供检测结果的,得8分;10天内即可向甲方提供检测结果的,得10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抽样、批量样品运输和样品保存冷库面积(21分) | 具备满足食品抽检工作要求的抽样工具和车辆、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运输设备。1、投标供应商自有抽样车辆的,每有1辆得2分,满分4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自有冷藏车的,每辆得2分,满分4分;3、投标供应商自有用于样品保存的车载冰箱(提供发票复印件),每有5个得2分,满分4分。4、投标供应商自有用于样品保存的保温箱的(提供发票复印件),每有5个得2分,满分4分。注:(自有的须提供采购合同或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5、批量样品保存冷库面积,供应商是否具有冷藏、冷冻农产品保存专用冷库情况:具有冷藏或冷冻食品、农产品保存专用冷库,冷库面积40平米的得2分,每增加10平米加1分,满分5分。(须提供冷库照片、平面图等面积证明材料、装修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服务方案(32分) | 1、常规检测方案(16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16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12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6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检测质量控制方案(16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16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2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6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100分 |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通用资格条件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 ||
2 |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 ||
3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4 |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 ||
5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7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 ||
9 |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0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 ||
特定资格条件 | |||
11 |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 | |||
其他资格条件 | |||
12 | 磋商响应函 | ||
13 | 资格声明 | ||
14 | 法人授权书 |
采购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年 份 | 国 内(万元) | 出 口(万元) | 总 额(万元) |
年 | |||
年 | |||
年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 ||
2 | |||
3 | |||
4 | |||
5 | …… |
序号 | 非实质性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企业声明函》 |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 | ……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名称 | 第 轮报价(总价) |
报价 |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
备注 |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分项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单项合计价(元) |
1 | 农产品 | ||||
2 | 畜禽产品 | ||||
3 | 水产品 |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证明材料 |
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服务地点 | |||
付款方式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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