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雅礼实验望城学校物业服务外包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8日
合同标的:物业服务外包
金额明细:759960.00/年,63330.00/月
详见服务要求
无
本项目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甲方每月将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长沙市雅礼实验望城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
4、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5、负责对乙方的人员服务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合同内容规定执行情况。6、积极采纳乙方对校区保洁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7、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中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8、要求师生遵守校区内制度,共同维护校区内环境卫生,爱护校区花草树木、公共设施设备。
4、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5、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乙方对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支付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他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 险,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同类单位同类人员。工作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7、乙方无对外收费权。
8、对乙方的其他要 求:乙方应自行制定内部管理机制,包括跟甲方及周边单位(包括居委会、公安局等)的衔接,管理人员的配置,财务制度、内部奖惩措施等。并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员工餐饮自费。
9、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要求:由甲方负责。
10、因乙方管理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