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孝昌县中心】孝昌县中小河(界河、杨店河、大悟河)治理工程孝昌县中小河(界河、杨店河、大悟河)治理工程工程监理(HBXI-202404SL-007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2631.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i-202404sl-007001002
预算金额12631.59万元
招标公司孝昌县中小河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经理177860277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2
公告正文
孝昌县中小河(界河、杨店河、大悟河)治理工程孝昌县中小河(界河、杨店河、大悟河)治理工程工程监理(HBXI-202404SL-007001002)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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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I-202404SL-007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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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中小河(界河、杨店河、大悟河)治理工程已由 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以 孝发改审批[2024]79号、孝发改审批[2024]80号、孝发改审批[2024]81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孝昌县中小河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孝昌县 建设规模:孝昌县界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障、疏浚共计13.474 千米,河道护岸加固共计 11.191千米,加固滚水坝共计8处,加固排水涵管共计4处,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沿岸田间土路硬化共计 4.25 千米。孝昌县杨店河治理工程对孝昌县境内杨店河剩余未治理河段进行治理,治理工程起点位于孝昌县丰山镇胡路口村(干流河道桩号 K0+000),终点位于丰山镇万家畈村拦河坝(干流河道桩号 K7+275)及 6+450 处右岸支流入河口河段(支流桩号0+000-0+750与1+290-2+100),实测治理河长合计为8.835千米。孝昌县大悟河河道治理工程范围为大悟河孝昌段境内起点堰口村附近。根据相关设计计算成果和河道堤(岸)工程的具体情况,采取右岸河道岸坡清杂、整形、加培整坡、岸坡防护、堤防加固等工程措施,对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具体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①河道清障、疏浚2千米。②护岸加固 2.05 千米,岸坡清杂、整形,雷诺护垫护坡+浆砌石固脚。③护岸加固3.6千米,岸坡清杂、整形,浆砌石仰斜式挡土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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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监理、试运行(如有)、工程各阶段验收等服务;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工作,负责做好工程资料和档案管理服务,并接受项目法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个标段,第一标段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任务、完成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全部工作,并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第二标段为工程监理,对本工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监理、试运行(如有)、工程各阶段验收等服务;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工作,负责做好工程资料和档案管理服务,并接受项目法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75日历天,其中实际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后至监理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共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2631.59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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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21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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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3)须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4)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河道整治工程(或河道堤防治理工程)工程监理业绩(以①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协议书,共同作为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须出具官方网站(官方网站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顶部的【信用信息】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三年以上。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多投无效。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拟任本项目工程监理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均不得为在职挂靠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根据孝水建【2021】23号文《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记录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①拟任本招标标段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国内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类似职务。在其履职期间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②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在时效期内)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6)本工程必须遵守《孝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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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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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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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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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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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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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工作方案》和孝感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对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4.2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2的补充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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