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夷陵区黄柏河流域环境治理工程柏果树水库工程进场乡村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434.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34.49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黄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婵0717-6368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1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黄柏河流域环境治理工程柏果树水库工程进场乡村道路修复工程已由夷发改交通〔2022〕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黄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建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夷陵区黄花镇龙山村。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原有混凝土路面进行整体破除,改建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5cm厚SBS改性沥青砼(AC-16C)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水泥含量5%)基层+20cm厚原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垫层(临近房屋位置采用20cm 厚级碎石垫层),车行道宽度为5.5m。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6、招标控制价:1434.49万元。
7、其他:
①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②安全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最低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④投标人在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为D级;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做列入黑名单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8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10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投标相关事宜
7.1 本工程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3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黄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张程
电话:159976798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
联系人:胡婵
电话:0717-6368898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黄柏河流域环境治理工程柏果树水库工程进场乡村道路修复工程已由夷发改交通〔2022〕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黄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建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夷陵区黄花镇龙山村。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原有混凝土路面进行整体破除,改建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5cm厚SBS改性沥青砼(AC-16C)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水泥含量5%)基层+20cm厚原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垫层(临近房屋位置采用20cm 厚级碎石垫层),车行道宽度为5.5m。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6、招标控制价:1434.49万元。
7、其他:
①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②安全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最低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④投标人在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为D级;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做列入黑名单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8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10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投标相关事宜
7.1 本工程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3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黄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张程
电话:159976798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
联系人:胡婵
电话:0717-6368898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2021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大于(含等于)1。 |
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 |
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1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注:1、投标文件中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2、上传业绩合同和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①“近五年”是指交工验收时间于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②“完成过”是指项目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③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反映考核指标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该业绩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采信。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 4、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5、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等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
第1-2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第3-4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网站查询彩色截图;第5条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的截图或电子版证书)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和公积金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版证书)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人 | 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的截图或电子版证书) |
注:本表要求的人员作为合同履约时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填报上述人员相关表格及提供资料。 |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 \ | \ |
注:本表要求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作为合同履约时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填报相关表格及提供资料。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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