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231310093/shboc2023104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73212004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常规类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A1-231310093/SHBOC2023104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常规类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课程学习类; (002)包件二:素质拓展类; (003)包件三:教学制作类; (004)包件四:教务运营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件一:课程学习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个财务年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凭 证和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重大行政 处罚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库。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2 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件一:课程学习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包件二:素质拓展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5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包件三:教学制作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有影棚,提供照片及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合同,至少包括一个教学视频制作和一个微课制作(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包件四:教务运营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且单项合 同总金额不低于 5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002 包件二:素质拓展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个财务年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凭 证和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重大行政 处罚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库。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2 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件一:课程学习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包件二:素质拓展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5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包件三:教学制作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有影棚,提供照片及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合同,至少包括一个教学视频制作和一个微课制作(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包件四:教务运营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且单项合 同总金额不低于 5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003 包件三:教学制作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个财务年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凭 证和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重大行政 处罚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库。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2 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件一:课程学习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包件二:素质拓展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5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包件三:教学制作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有影棚,提供照片及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合同,至少包括一个教学视频制作和一个微课制作(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包件四:教务运营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且单项合 同总金额不低于 5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004 包件四:教务运营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个财务年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凭 证和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重大行政处 罚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库。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2 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件一:课程学习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包件二:素质拓展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5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包件三:教学制作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有影棚,提供照片及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合同,至少包括一个教学视频制作和一个微课制作(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包件四:教务运营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且单项合 同总金额不低于 5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2584700917@qq.com 购买文件: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 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联系方式。(2)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 户: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 账号:21638010010006636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59 号中信广场 6 楼 605A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59 号中信广场 6 楼 605A 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常规类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委托,对中国银行 上海市分行常规类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 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A1-231310093/SHBOC20231046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常规类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本项目分四个包件进行采购,同一投标人最多投标两个包件。包件一:课程 学习类,主要是指根据我行要求,提供专业课程师资、课件、讲授及相关教学运维等基本服 务。
包件二:素质拓展类,指仅限在固定场地以体验式教学为主的拓展培训,旨在帮助各单位增
强合作意识、激发团队活力、创造力和凝聚力,达到提升团队执行力和竞争力的目的。包件三:教学制作类,供应商主要根据我行要求和提供的 PPT、PDF 等电子文档材料,提供 教学课件的视频制作、视频剪辑、微课制作等服务内容,以及为保障课件呈现效果而提供的 视频分屏、场景设计、场景转换等服务。
包件四:教务运营类,主要是指我行直接邀请外部师资或内部师资开展的培训项目,主要提 供宣传文案制作、线下或线下培训班运营、课程调研评价、学员通知等培训前、中、后期相 关的服务,以及教务运营及其他派生服务。
入围供应商数量:包件一培训合作机构入围 5-8 家,包件二培训合作机构入围 2-3 家,包件 三培训合作机构入围 3-5 家,包件四培训合作机构入围 2-3 家。如单个包件合格投标人数量 不满足该包件最低入围数量要求,则该包件项目废标。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5.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个财务年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凭 证和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重大行政 处罚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库。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2 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件一:课程学习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包件二:素质拓展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5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且单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包件三:教学制作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有影棚,提供照片及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服务合同,至少包括一个教学视频制作和一个微课制作(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包件四:教务运营类
1)投标人正式雇用的员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
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培训项目,且单项合 同总金额不低于 5 万元(含)(提供合同复印件)。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止,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 至 2584700917@qq.com 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联系方式。
(2)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
账号:216380100100066369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 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59 号中信广场 6 楼 605A 会议 室。
1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 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59 号中信广场 6 楼 605A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5317848201、17321200466
电子邮箱:2584700917@qq.com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址:上海市桂平路 555 号 44 号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 址:上海市桂平路 555 号 44 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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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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