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亚运大道BD0210116地块(广州新城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禺区亚运大道BD0210116地块(广州新城一期)项目已由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440113-04-01-9280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亚运大道BD0210116地块(广州新城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0.82万㎡,总建筑面积约18.46万㎡,包含16960m2盖上九年一贯制学校,161785m2南侧白底一体化盖板及高层、超高层住宅,4000m2底商及商业街。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工程投资估算:98280万元(建安工程费,暂定金额)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为 4 年,最终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各项合同全部完成结算审计之日止。
协助招标人编制和审核番禺区亚运大道BD0210116地块(广州新城一期)项目设计方案造价比对及分析;目标成本、动态成本编制及过程管理;编制及审核施工图预算、合同计量支付、签证及变更、索赔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结算审核,协助完成结算审计,配合竣工决算;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及对标,组织并提供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新增工作内容等。
(1)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
(2)各阶段目标成本编制(含资金支出计划)及动态成本每月定期回归;
(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审核、指标分析及与对应科目目标成本的偏差分析;
(4)配合招标人对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编制;
(5)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6)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7)施工过程的合同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8)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及配合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核;
(9)配合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政府审计的配合;
(10)全过程造价及投资控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参与各方组织的关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工作会议,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负责本标段的动态清查、动态回归,协助招标人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等;
(11)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培训、定期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开展BIM工作、信息化管理、项目合约管理等;
(12)其他业主要求的新增工作内容。
造价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为2953344.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格,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和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履约),单项造价咨询合同额 190万元或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如有)复印件及成果证明文件。成果证明文件可以是经建设方或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以咨询成果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④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详见《投标人声明》)。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4年12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至2025年 1 月 3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
4.2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4.3招标文件获取:登录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初步评审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2室,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具体时间地点以城轨采购网站公布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2025年1月3日17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
联系人:林工 |
电话:020-83158863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大院 |
联系人:陈工 |
电话:020-38391675-831 |
传真:/ |
电子邮件:zhaobiaodaili_dtwz@163.com |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总部企业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电话:020-8315895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电话:020-83106786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九、在近三年内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十一、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 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5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6 |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7 |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8 |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4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16 |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 |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8 |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 |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0 |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1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
22 |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 |
广东亚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5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6 |
广东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7 |
李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5201533071) |
28 |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72017201824254) |
29 |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3554) |
相关附件:
- 附件一:{附件1}
- 附件二:{附件2}
- 附件一:{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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