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9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2023-002
预算金额29.96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3320065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9.964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河
长制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我区内水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天津市津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针对我区河湖
突发水污染事件、蓝藻集中爆发期水面问题、海河干流水环境治理等事项进行应急处置,现
对应急处置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河湖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应急处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
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加
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
〈 信用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2)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4)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
620)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620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620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津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地 址: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59号
联系人:钟工
电 话:022-285996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620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5332006571
电子邮件: hyzb09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入芒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10990V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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