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JHXJCQTP2019-006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JHXJCQTP2019-006 | 精河县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 | 1 | 140000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类似项目,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19-08-16 至 2019-08-2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4:00-20: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在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付费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100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8-22 11:0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8-22 11:00:00
九、 谈判地址: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精河县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 | 28000 | 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 8350 1151 2010 1065 8100 1 | 转账、电汇、现金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等,同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中远
联系电话:19109095518
传真:0909-8866688
地址: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2、采购人名称:精河县水利局
联系人: 李东霞
联系电话:13899445279
传真:
地址:精河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精河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周菊
监督投诉电话:13899432325
传真:
地址: 精河县
附件信息:
006—采购公告—精河县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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