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氧氯丙烷项目焚烧装置土建基础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gsf(zb)-2023267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英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占采0532-858597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环氧氯丙烷项目焚烧装置土建基础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2023267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环氧氯丙烷项目焚烧装置土建基础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环氧氯丙烷项目建设需要,拟进行焚烧装置土
建基础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环氧氯丙烷项目焚烧装置土建基础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环氧氯丙烷项目焚烧装置土建基础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3具备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国家认可的技术职称/证书;具备3年以上工程建设项目
管理工作经验;
3.2 质量负责人: 具有工程类国家认可的技术职称/证书;具备3年以上工程建设项目
管理工作经验;
3.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工程类国家认可的技术职称/证书;具备3年以上工程建
设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注:投标人需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施工人员在30人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HSE管理工作(按30:1的比例配置)。
4.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包括不具备法
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终本案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查询”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完成过1个投资规模在2000万(含)以上房屋建筑
的工程业绩(已交付建设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近三年完成1个投资规模在2000万(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业
绩以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05室填写招标
文件获取登记表并缴纳300元/套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
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潜在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携带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510室。逾
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510室。
七、其他
1. 招标范围及要求:
1.1招标范围:环氧氯丙烷项目焚烧装置土建基础工程(按图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1.2建设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
1.3界限划分:环氧氯丙烷项目焚烧装置土建基础施工,详细工程量界定以施工图纸及
现场交底为准(本次招标仅包含桩基、砼基础及其内部的预埋件、地脚螺栓、电气避雷接地
等,不包含钢构部分)。
1.4质量目标:优质工程。
1.5工期要求:2024年1月21日竣工。
1.6 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文件每天的获取时间:09时00分到16时30分(北京时间)。
3.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4.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银行账号:3803242409000079747
5. 招标答疑及回复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否
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疑问(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zkgsqd00@
163.com)。超出期限的疑问将不予受理。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
代理机构自收到书面资料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
括问题的来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
联系人:英部长
电 话:0532-67716676
电子邮件:qdhwhx_zb@qdhwhx.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层305室
联系人: 纪占采;张 鑫;吴沙沙;殷琳琳
电 话: 0532-85859787
电子邮件: zkgsqd0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η∧X(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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