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更换车载水泵采购的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现就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更换车载水泵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就下列采购项目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更换车载水泵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现有两辆3吨消防水车,需升级供水系统,更换车载高压水泵。
(二)主要服务内容:按要求供应并更换车载水泵零件,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上门技术培训,所投产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售后服务质保期两年,须提供全天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服务期限: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五)投件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为供应商投递资料前五天内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四、报价要求
(一)项目报价应包含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二)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三)所有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五、其它事宜
(一)投递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活动整体实施方案及有关报价(本公告第二、三、四、五项内容需要的材料)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递资料应用信封或文件袋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主楼702,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联系人:邵先生、卢先生;联系电话:0769-22216418。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开始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7:30截止(办公时间外及双休日不接收材料)。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附件:车载高压水泵更换项目采购需求书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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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更换车载水泵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东莞市森林消防大队现有两辆3吨消防水车,需升级供水系统,更换车载高压水泵。
(二)主要服务内容:按要求供应并更换车载水泵零件,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上门技术培训,所投产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售后服务质保期两年,须提供全天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服务期限: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五)投件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为供应商投递资料前五天内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四、报价要求
(一)项目报价应包含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二)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三)所有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五、其它事宜
(一)投递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活动整体实施方案及有关报价(本公告第二、三、四、五项内容需要的材料)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递资料应用信封或文件袋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主楼702,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联系人:邵先生、卢先生;联系电话:0769-22216418。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开始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7:30截止(办公时间外及双休日不接收材料)。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附件:车载高压水泵更换项目采购需求书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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