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L3206910318000002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 |
标段编号 | L3206910318000002003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通州湾示范区
2.2 工程规模: 工程建设总投资约68196.5万元。本项目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2×CB15MW级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包含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本期建设内容:(1)主要系统和设备:2台燃煤锅炉、1套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的输煤、风机、水泵、水处理、脱硫脱硝、除尘、供配电系统设备等。(2)总图工程:燃料设施区、水处理设施区、冷却塔设施区、主厂房区、电袋除尘区、脱硫脱硝区、配电设施区、污泥处理区等各建构筑物。(3)土建工程:新建主厂房、化水处理室及检修车间、检修材料库、转运亭及碎煤机室、栈桥、门卫、办公楼、宿舍及设备基础等的。(4)公用工程:燃料供应系统、燃烧系统、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脱硝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消防以及通风系统等。本期投资约5.29亿元。
2.3 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监理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的全部建设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勘察设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通平施工、桩基施工、土建施工、安装施工、施工进度控制、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以及机组试运行、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工程概算预算审查、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审核、现场安全监督、现场质监活动等全过程监理工作,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配合工程创优策划、实施及业主委托的如与电力质监沟通联系等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所有机组均通过168小时验收之日一年后且完成达标投产和工程结算。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1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且不得有在监工程,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3.6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 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6.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
3.6.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单台机组达15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的监理合同业绩监理,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提供类似监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业绩机组等级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上述三项材料不能体现评审指标的,需另行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认可。 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③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且三项证明材料所示总监为同一人。若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④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必须经工程所在地监管部门备案,若未备案,则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项目监理合同信息要素已进行归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凭“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 CA 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机构: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
联系人: |
蒋先生 |
联系人: |
闫女士、陶先生 |
电 话: |
18752838106 |
电 话: |
025-84795430、1367511143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