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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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广州大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广州大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液晶屏1260千片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01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广州大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液晶屏1260千片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玉树工业园富康西街8号C栋401房
建设单位:广州大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租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玉树工业园富康西街8号C栋401房进行建设液晶屏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579.8平方米,该项目内设全自动玻璃切割机、全自动全封闭超声波清洗干燥线、上料清洗贴附线体、全自动胶泡机、纯水机等生产设备,以玻璃、偏光片(薄)、芯片、ACF、FPC排线、黑胶等为主要原辅材料,年增产液晶屏1260千片,扩建后全厂年产串口屏730千台、液晶屏1260千片。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天10小时。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m-ABR 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机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汇合为综合废水,综合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ACF贴附工序、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集中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脉冲滤芯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气-01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设、隔声、防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线路板、废滤芯等危险废物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不合格品、废保护膜、废无纺布、废纸、污泥、废原料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回收公司处理。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2186683

附件1: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156.8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广州大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液晶屏1260千片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pdf 12.5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3: 广州大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液晶屏1260千片扩建项目 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247.3 K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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