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高清电子消化内镜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医院高清电子消化内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20-W1008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1台高清电子消化内镜系统,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特定资格条件:
(一)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
(二)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加盖公章;
8.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加盖公章;
9.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和word版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10.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参考模板见附件)加盖公章。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wzcgz@vip.163.com。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告知(节假日顺延)。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开标大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助理(项目咨询、标书领取)
办公电话:020-85128595
13925120227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助理
办公电话:020-85129329/13902289315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024年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