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曲阳县2023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EPC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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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59415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曲阳县2023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9415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曲阳县2023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2023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4]3号、曲行审招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恒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2.1建设地点:曲阳县县城区。2.2.2建设规模: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挡墙工程等的恢复重建。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拆除并恢复恒阳街(恒山路-北环路) 1171米,红线宽度35米,其中机动车道17485.58平方米,非机动车道10189.24平方米,人行道12140.73平方米,路缘石5773.05米,树池165套,更换雨污水井盖212套,恢复交通标线6093.49米;给水工程包括拆除并恢复PE 管道 291米,管径为dn500,管道井5座;污水工程包括拆除污水盖板沟(管道)1782 米,重新敷设污水管道2597米,其中d600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2510米,d600Ⅲ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45米,d800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42米,配套建设检查井95座,更换井盖5套:挡墙工程包括拆除并恢复挡墙 55m,其中烈士陵园南侧绿地(和平公园) 堤防墙长度约40m,艺华雕塑对面小公园堤防墙长度约15m。2.2.3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2.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2.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2.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2)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0:00至2024-02-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以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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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一、、原公告日期:2024年2月1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2月5日 二、原公告内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c.提供至少一个(≥1)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且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2、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业绩时间要求为 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 4、业绩不限金额。 5、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更正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c.提供至少一个(≥1)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2、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要求为 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限金额。 5、业绩须为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均可。 6、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三、原公告内容: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1)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业绩。 注:1、业绩时间要求为 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 2、业绩不限金额。 3、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4、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5、此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更正为: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1)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注:1、投标人业绩时间要求为 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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