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市二环南快速路龙鼎立交匝道工程涉地铁线安全影响评估项目安全评估合同
金额
39.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市二环南快速路龙鼎立交匝道工程涉地铁线安全影响评估项目安全评估合同
发布日期:2024-06-20
发布日期:2024-06-20
合同名称 | 济南市二环南快速路龙鼎立交匝道工程涉地铁线安全影响评估项目安全评估合同 | 发包人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承包人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30 |
合同价款 | 395000元 | 合同规模 | 1390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工程北起龙飞路,南至二环南快速路,西起现状龙鼎大道,东至龙鼎隧道西洞口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6-1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06-15 |
违约责任 | 6.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本项目工作需要派驻相应人员到岗。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随意调换,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次/人,其他管理人员需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次/人,甲方有权在最近一期服务费中扣除。 6.2甲方未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 6.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合同中止履行;乙方已开始相关工作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4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已收取的退回。乙方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5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未按时提交合格成果的,且没有通过审查验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限定期限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已收取的退回。乙方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履行完各项合同条款后自动终止。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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