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铮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智能综合箱、UPS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容东辅助配套区路网(二期)四标段
智能综合箱、UPS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谈判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此次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容东辅助配套区路网(二期)四标段共包含7条道路的智慧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分别为XE1路(罗萨大街-津海大街),长度996.348米;XE3路(罗萨大街-津海大街),长度953.213米;XE11路(罗萨大街-津海大街),长度964.212米;XE12路(罗萨大街-津海大街),长度692.46米;XN2路(XE2路-豪丹路),长度642.997米;XN21路(XE1路-豪丹路),长度760.917米;XN23路(XE2路-豪丹路),长度751.580米;总长约5.762公里。
主要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高清卡口摄像机、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合杆、通信系统。
2.2谈判内容
智能综合箱、UPS(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各种现行的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2.3谈判依据
2.3.1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铁建工建安物机〔2020〕27号《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2.3.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智能综合箱、UPS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生产或销售本次谈判物资的合法企业。
3.1.2质量要求:
谈判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谈判物资需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谈判物资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消防产品的,需取得相关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属于行政许可的,需取得行政许可证书;供货时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证明资料。以上所有产品保证现场验收合格,各项参数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3.1.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供应商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1.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本工程供货要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该产品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1.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1.7其他要求:对竞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不接受根据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10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货商不得参与竞标: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竞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4.2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413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4.2.1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认证并购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经认证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企业--“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点击“采购交易”---在“最新公告”列表里搜索招标项目---点击“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 鲁班网校-“xxx在线投标操作(二期)”)。
4.2.2供应商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指定邮箱。供应商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谈判文件款、采购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4.2.3 供应商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4.3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供应商在2023年041315时00分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4.4 本次竞争性谈判购不收取标书费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5.1.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方式,请于谈判开始时间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041715时00分前(即为谈判开始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于谈判开始前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至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19幢。(邮寄)
5.1.2网上报价及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与纸质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6. 竞争性谈判相关时间
谈判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15时0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15时00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15时00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
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19幢
联系人:李铮
联系电话:18618458078
邮箱:88396307@qq.com
8. 附件
附表1:竞谈包件划分、物资种类、数量表


附表1:竞谈包件划分、物资种类、数量表
采购编号:ZTJA-JT-2023-034(二次)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标书费

保证金

计划交货期

备注

1

智能综合箱

1.名称:智能综合箱
2.运行状态监测:提供道路综合箱运行状态监测。
3.告警:综合箱监控管理单元实时监测综合箱及用户舱的运行状态,当发生状态变化 或监测数据超出规定范围时发出告警信号,并上报到管理系统。
4.控制:电源控制:可开启、用户舱电源;电子锁控制:可接受管理系统的命令对箱门电子锁实施管理。综合箱采用电子门锁,支持以下三种开锁方式:① 远程开锁、② 远程授权、③ 维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用机械钥匙开锁;风扇控制:当箱内温湿度超过限定范围后,可自动启动风扇。
5.智能综合箱为三仓箱,包括强电仓、弱点仓和设备仓,由箱变接电,柜体材质为 Q3355B钢材,表面做防水、防锈蚀处理。
6.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设计图纸,并满足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求。


23

不收取

不收取

2023.04-2023.06


2

智能控制器

1.名称:智能控制器
2.安装、调试
3.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并满足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求。


23

不收取

不收取

2023.04-2023.06


3

蓄电池屏(柜)UPS电源(含电池及电池柜)

1.名称:UPS电源(含电池及电池柜)
2.输入电压范围:线电压323~418Vac,相电压187~242Vac;频率范围:50HZ土5%HZ;输入功率因数:>0.95;
3.输出电压:380Vac土1%Vac或220Vac±1%Vac;输出功率因数:1;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15~22万小时;
4.功率2KVA,后备时间8小时;
5.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并满足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求。


23

不收取

不收取

2023.04-2023.06


说明:
1、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规格、型号、数量以采购方最终确定为准,具体结算数量以送到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如因型号改变,导致价格变动,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采购方有权另行采购。
3、上表报价包含乙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利润、税金、仓储、保险、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配合采购方完成验收等一切费用。
4、交货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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