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烟膜业务废弃物处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4天
金额
25.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c1-bg-2024-004
预算金额25.2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谭女士0532-878610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经理0531-870871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烟膜业务废弃物处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烟膜业务废弃物处理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烟膜业务废弃物处理项目(二次)。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JZ-C1-BG-2024-004;(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V202411117。5.服务期限(或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6.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项目主要内容及最低投标限价(元,含税)。
- 1 -
注:1.以上参考数量及参考价格仅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人投标报价测算等参考使用,不作为结算 或承诺处置数量的依据,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投标人报价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本项目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 为准。
4.投标人近 3 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 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 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
- 2 -
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 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 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 3 年”的资料,应为“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起至 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查验合 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给投标人。
2.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
(1)投标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所报项目名称及 编号、所报标段名称及标段号(如有)、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3.电子邮件获取要求
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报名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v18615421796@163.com。报名邮件内容要求:(1)邮件主题为“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烟膜业务废弃物处理项目(二次)报名邮件(投标人全称 )”。
(2)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和邮箱、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标段名称及标段号。
(3)邮件附件内容为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
(4)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人需求邮寄招标文件原 件。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零时起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4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 3 -
外)。
6.费用:招标文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
7.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 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8.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 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9.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 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 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 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4 日 13: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青岛逸轩商务楼 505 开标室(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 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青岛逸轩商务楼 505 开标室(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33 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青霞路 8 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 4 -
电 话:0532-87861038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 2111 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128 号)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吕经理、陶经理、许经理
电 话:0531-87087155
电子邮件:lv18615421796@163.com
招标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6 日
- 5 -
标 段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单 位 | 参考数 量(1 年) | 最低投标限价单 价(元,含税) | 小计 (元/年,含税) | 备注 |
1 | 1 | C 级品 | 吨 | 386.61 | 参考价格 (6895.05 元)提货当日聚丙烯 价格的 87% | 2319154.89 | 按实际数量结 算。(提货当日 聚丙烯价格参照 牌号为青岛大炼 油 PPH-FL03-s) |
2 | 大块料 | 吨 | 48.36 | 参考价格 (6193.33 元)提货当日聚丙烯 价格的 79.3% | 237510.98 | 按实际数量结 算。(提货当日 聚丙烯价格参照 牌号为青岛大炼 油 PPH-FL03-s) | |
3 | 大线膜 | 吨 | 594.80 | 参考价格 (6525.88 元)提货当日聚丙烯 价格的 82.7% | 3210077.76 | 按实际数量结 算。(提货当日 聚丙烯价格参照 牌号为青岛大炼 油 PPH-F03D) | |
最低投标限价总价(含税) | 5766743.63 | ||||||
标 段 | 序 号 | 废品名称 | 单 位 | 参考数 量(1 年) | 最低投标限价单 价(元,含税) | 小计 (元/年,含税) | 备注 |
2 | 1 | 废 PE 袋 | 吨 | 42.56 | 5166.67 | 219893.48 | 按实际数量结算 |
2 | 废编织袋 | 吨 | 0.40 | 3133.33 | 1253.33 | 按实际数量结算 | |
3 | 废托盘 | 吨 | 19.55 | 315.00 | 6158.25 | 按实际数量结算 | |
4 | 废纸管 | 吨 | 29.41 | 760.00 | 22351.60 | 按实际数量结算 | |
5 | 废牛皮纸 袋 | 吨 | 4.94 | 480.00 | 2371.20 | 按实际数量结算 | |
最低投标限价总价(含税) | 252027.86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