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250.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302022agk00081
预算金额256万元
招标公司沁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潞吉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华健13209855138
中标公司山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西晋恒科贸有限公司14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302022AGK00081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山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真武路200号物流中心4层西区
中标金额:1078000.00元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江西晋恒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城大道199号2号楼211室
中标金额:142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币:人民币/元
包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电子支气管镜 |
PENTAX |
EB15-J10 |
1 |
套 |
1078000 |
2 |
脊柱微创系统 |
费格 |
φ6.3×181mm等 |
1 |
套 |
1428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红霞、赵鸿、倪树峰、刘琨、解晨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第一包:15858元;第二包:1970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沁县人民医院
地 址:长治市沁县胜利路211号
联系方式:1383429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潞吉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威远门中路角沿新花苑小区北三号楼西侧写字楼二楼
联系方式:13209855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华健、申冠男、张会敏
电 话:1320985513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上传).doc招标文件(上传).doc
503.4K
件文标招项目编号:1404302022AGK00081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3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目录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吉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沁县人民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5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2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4
项目概况: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两个包,供应商必须针对所投包内所有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报价,不能针对部分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预算金额:2560000.00元,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第二包预算金额:146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4302022AGK00081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子支气管镜 | 1 | 套 | 进口产品 |
2 | 脊柱微创系统 | 1 | 套 | 进口产品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5日内。注: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2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线上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注: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行电子签到)四、投标文件提交售价:0元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1、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线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834291118地址:长治市沁县胜利路211号名称:沁县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3209855138项目联系人:孙华健、申冠男、张会敏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209855138地址:长治市威远门中路角沿新花苑小区北三号楼西侧写字楼二楼名称:山西潞吉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正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1404302022AGK00081 |
3 | 采购人名称 | 沁县人民医院 |
4 | 采购人地址 | 长治市沁县胜利路211号 |
5 | 采购预算上限(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预算上限:2560000.00元,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第二包预算金额:1460000.00元。注:超过总预算及各项采购内容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6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45日内 |
7 | 质量标准 | 合格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
11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一、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供应商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三、供应商提供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位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2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1、中小企业扶持(1)本项目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3、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1)采购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
13 | 失信供应商管理 |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
15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治市威远门中路角沿新花苑小区北三号楼西侧写字楼二楼 |
16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日历天 |
17 |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贰万元整 ¥:20000.00元;第二包:贰万伍仟元整 ¥:25000.00元;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转账递交时限: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退还至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一次性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单投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全 称:山西潞吉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路支行账 号:457151010300000085042行 号:4021 6400 3002备注:转账时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保证金缴纳以银行到账通知单为准。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可以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经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从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其有效期应当与招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且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必需得到银行认可。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 |
18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 |
19 |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
20 | 中标结果公告 | 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
21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
22 | 代理服务费支付 |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23 | 中标人的确定 | 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
24 |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
25 | 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 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进行注册并自主备案成功,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供应商尚未完成注册或自主备案成功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供应商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可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
26 | 电子投标需注意下列事项 | |
26 | 1.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3.电子签到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投标撤回。 | |
27 | 备注 | 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
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3“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安装、调试、安全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等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2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2.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8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签章、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2.5“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投标费用3.6本次招标不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报价。
5.4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供应商。5.3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制造商作为有效供应商,代理商不能作为有效供应商。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参加同一包的投标。5.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总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对同一制造商、制造商与代理商投标的限制与判定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7.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7.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开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8.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在发布公告网站(山西政府采购网)修改招标文件,发布修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随时关注网站平台信息。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8.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发布公告网站(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内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随时关注网站平台信息,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生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发布公告网站(山西政府采购网)提问按钮提出问题,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随时关注网站平台信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4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8.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所有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8.5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8.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文和中文译文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投标函(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商务部分目录10.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编排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7)*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6)*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3)供应商企业简况;12)*商务条款响应表(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1)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保证金;9)*进口产品提供制造商或中国总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本项仅作为进口产品的实质性条款)8)*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技术部分:16)政府采购政策(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14)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政采云平台”要求的格式上传。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6)项目实施方案;5)售后服务承诺;4)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3)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3)采用支票或银行转账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便我公司财务能及时确认您的汇款,及时退还您的投标保证金。(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通知单为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4投标保证金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10.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统一编目录、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4)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3)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供应商在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0.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3)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所有投标投标为一次性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货物生产、运输、安装、系统对接、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务、保险和相关服务等费用,亦包括了项目建设各阶段相关人工费、车辆及设备使用费、差旅住宿费、耗材资料费等工程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10.6投标报价(5)中标后未履行投标承诺的。
11.2供应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时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以招标文件规定为主。有效期超过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有空项、缺项,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3.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放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13.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相应自动延长,除非供应商书面声明撤销投标文件,此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退回。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8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章。13.5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签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章。
15.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5.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电子签章/签字。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15.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4.1供应商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在线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
16.3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山西-入驻与配置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16.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公开开标。16.开标时间、开标方式五、开标15.4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7.资格性评审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上限。(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16.5开标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督人确认后当场宣布废标:16.4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19.1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9.符合性评审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组建评标委员会17.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C、投标货物交货时间、质保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0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2)重大偏离(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F、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9.2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19.3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19.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相关监管部门: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A、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0.2.1采购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20.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20.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适用):19.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F、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投标的澄清20.3.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20.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20.2.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2.详细评审21.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21.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签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1.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或签章。
25.评标过程保密评标委员会组长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共同签字确认。24.编写评标报告23.3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由甲方确定。2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或签章。23.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有效供应商七家以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七家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供应商。
27.采购项目废标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3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供应商不足3家的;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中标通知七、签订合同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9.2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取,代理服务费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9.1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29.招标代理服务费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30.5违反30.1条、30.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0.4中标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须遵循业主意见。30.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0.签订合同
31.3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2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1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30.6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中标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33.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九、询问和质疑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
33.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3.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3.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3.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3.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3.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3.8.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3.8.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3.8.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3.8.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3.8.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33.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8.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8.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3.8.8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33.8.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3.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4.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违约处罚33.11供应商在质疑过程中,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供应商可能受到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3.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6)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货物的性能和供应商方案的合理性;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一、评标原则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质保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质保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付款条件;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2.6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2.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2.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服务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标标准及方法2.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7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5 |
供应商业绩以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内签署且完成的自身同类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个同类产品业绩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同类产品名称或明细、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公章签署清晰可见)、签订时间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注: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附业绩必须是本企业业绩,如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准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近三年内同一服务单位不同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 | 5 |
二、服务部分 | 25 |
1、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关于本项目的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承诺、所投标产品详细的培训辅导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得0-6分。 | 6 |
2、在承诺质保期二年的基础上,每延长6个月(含6个月)得0.5分,最高为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1 |
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体系完整细致程度、备品备件及定期回访全面细致程度、检测维护及保养流程、团队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横向比较;①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专业维护团队配置科学合理、详细可行,定期回访、检测维护及保养流程等制定完善全面得6-8分;②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专业维护团队配置一般,定期回访、检测维护及保养流程等制定较普通得3-5分;③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专业维护团队配置简单,定期回访、检测维护及保养流程等制定敷衍得1-2分;④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8 |
能够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保障措施、维修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进行综合评价,承诺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 | 5 |
5、针对本项目的故障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价,结合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响应时间、专业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且是否提供备品、备件进行横向比较。分值三档:4-5分、2-3分、0-1分; | 5 |
三 、技术部分 | 40 |
1、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技术指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共同认定)满足全部技术性能指标的得15分,每有一项带“★”号主要技术指标的正偏离加1分,最多加3分,非主要技术指标每有一项正偏离加0.5分,最多加2分。带“★”号主要技术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非主要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有一项扣0.5分。单项投标产品负偏离超过三项(不含三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注:①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内容,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完整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检测报告、说明书等以反映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②技术偏离的认定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20 |
2、整体实施方案a.根据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供货方案的详细程度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根据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制定质量及保证措施方案的详细程度进行评价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c.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交付使用标准详细程度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d.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交货进度保证措施及配送计划,根据进度明确方面及配送计划进行综合评价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20 |
四、价格部分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供应商报价价格比构成不合理、弄虚作假的,将否决其投标。3)报价折扣后的评审,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1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30 |
4.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中标供应商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商定。3.本技术规格与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格与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合格产品。2.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并且应对全部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一、总则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沁县人民医院位于县城胜利路211号,是一所有着60多年历史的老医院,经沁县人民医院过几代人的努力,目前已发展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承担着沁县全境及沁源、武乡、襄垣部分地区的医疗保健及208国道和沁涉公路沁县段的交通意外事故的创伤急救任务,周边服务人口达20多万,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人才、装备和技术优势,一直是北五县的医疗中心。沁县人民医院骨科为山西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1、概述二、项目概况:6.采购人在技术服务实施过程中有权裁决供应商的职责范围,供应商应按照职责范围提供技术服务。5.“技术规格与要求”中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产品、产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和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希望供应商以精良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三、商务要求:6、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5、招标文件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招标文件所使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本项目预算金额:2560000.00元,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第二包预算金额:1460000.00元
4.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最适宜的材料制造,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质量保证:4、质量标准:合格。3、交货地点:沁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5日内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4.7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设备的安装、验收方案。4.6安装调试完成,给予操作人员技术培训。4.5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质保期。4.4质保期:二年4.3卖方应保证提供给买方的货物和服务不会引起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4.2卖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对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等所有因卖方责任引起该设备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并予以赔偿;
5.3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日常维修,维护及保养所需的相关工具至少一套;5.2配件设备送达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不超过2天,国外7天;5.1免费提供装机后调试所需工具及消耗性材料;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4.9维修响应:需保证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答复,24小时内专业人员到现场修复。4.8卖方提供终身服务。
6.2维修具体条款:单独说明质保期内、外详细条款。不得附带任何条件。6.1.2设备安装完成后,由买方依据上述性能指标及相关标准进行测试,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免费提供验收所需的仪器,买方在验收合格后归还卖方。卖方提供的仪器应符合验收标准规定的精度要求,买方有权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6.1.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派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同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质检开箱,并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货物、规格、数量,并组织完成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6.1技术服务:6售后服务5.4设备维修时,所有更换下来的部件归采购人所有。
7.1提供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7、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6.3.3培训采购人指定医务人员能熟练使用设备,并能按照规范熟练进行维护保养并通过考核合格为基本要求。6.3.2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6.3.1供应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培训方案;6.3培训:
8.2招标文件中没有列明的,但属于其制造商标准配置的硬件、软件须包含在其供货范围内,其价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8.1所提供的设备如属于第三方提供的产品,需列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原产地,医疗器械并提供注册证或备案凭证;8、要求7.1.3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及配套软硬件设备的合法销售有效证书及相关证件,如有缺漏项或提供不完整、无效的文件,为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7.1.2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7.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8.8鉴于本设备系统的复杂性,招标文件中可能有遗漏之处,供应商有义务和责任将必备的配置告知并提供给采购人,以确保设备安装后正常、安全运行,并满足有关部门的基本需求;8.7投标时提供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8.6超出质保期后设备维修时,所有更换下来的部件归采购人所有;8.5所有软件在使用周期内免费升级;8.4所有软件、各种配置和技术资料等都必须随主机同时到达;8.3招标文件中的配置除已标明选配件,余均属必配件,投标报价包含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配置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第三方验收与培训等);
1.3最终用户负责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有验收人签字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单。1.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接收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1货物到达并安装调试完毕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如有其它情况,须与采购人协商确定。1.验收三、验收8.9除招标文件明确提出的规格参数,为避免评标时影响对供应商设备的认识,供应商须列明足以描述清其投标设备的其它规格参数。
(二)电子支气管镜技术要求(一)采购需求:四、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1.5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1.4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电子支气管镜 | 1 | 套 | 1100000.00 | 进口产品 |
2 | 脊柱微创系统 | 1 | 套 | 1460000.00 | 进口产品 |
工作站.............................................1套专用台车...........................................1台高清液晶监视器.....................................1台高清电子支气管镜(诊断型).........................1条高清内窥镜主机(含光源)...........................1台(1)基本配置:
★1.3提供标准USB接口,可直接存储镜下图片及相关数据1.2动态范围扩展功能:具有关、低、中、高四种调节方式,优化图像较暗区域亮度。★1.1主机光源一体化设计,高清DVI-D(1920×1080i)数字输出1、高清内窥镜主机(含光源)(2)技术参数:测漏器.............................................1个
1.9主机带有外锁定功能,可以将内镜牢固连接在主机上。1.8冻结功能:具有主画面冻结功能,可以将屏幕画面冻结和释放,主屏幕上显示静止图像,子屏幕显示内窥镜视频图像。1.7具备峰值、平均测光方式,自动、手动调光方式★1.6光源采用≥150W氙灯,并有备用灯1.5具备数码变焦功能:1.2倍;1.5倍;2倍1.4冻结扫描功能:关、低、中、高四种调节方式
★2.4景深:3-100mm★2.3视野角度:≥120°2.2手柄采用ABS人体最新工程学原理,轻巧灵活★2.1支气管镜百万像素以上,图像画面100%显示2、高清电子支气管镜(诊断型)★1.10广泛的兼容电子胃肠镜,电子鼻咽喉镜,超声支气管镜,超声胃镜等。
2.10内镜插入口可以旋转180°,减少光缆损伤。★2.9钳道:≥2.0mm2.8有效长度:≥600mm2.7插入部直径:≤5.2mm2.6先端直径:≤5.4mm★2.5弯曲角度:上:≥210°下:≥130°
3.5具备无信号自动待机功能3.4提供DVI-I接口以便兼容数字和模拟视频信号3.3分辨率≥1920×1080i3.2屏幕尺寸≥24英寸3.1专业级液晶监视器3、高清液晶显示器
5、高清工作站4.4万向轮移动便捷4.3提供监视器吊臂,方便调整监视器观看角度4.2多层设计,可放置氩气刀及视频打印机等4.1与所推荐主机匹配4、专用台车
6、测漏器5.5生成报告所见即所得,便于医生报告编辑和打印5.4可自定义设置图像采集范围,并可设置圆形裁剪范围;5.3视频输入端口:DVI或HDMI;5.2可采集超过100万幅高清静态图片或连续录像100小时以上;5.1支持全高清(1080P)数字化图像采集,图像清晰、色彩逼真,支持录像和回放;
注:带“★”参数为重要参数高频/射频主机一台脊柱微创系统技术要求6.1测漏镜子设备
序号 | 内 容 |
一 | 内窥镜与手术器械配套使用 |
二 | 参数要求: |
2.1 | 视向角30° |
★2.2 | 视场角≥80° |
2.3 | 工作通道内径3.5mm~4.0mm,外径6.0 mm~6.5mm |
2.4 | 光照度≥25000LUX |
2.5 | 工作长度 170mm~200mm |
可与其他品牌设备连接使用 | |
三 | 配套器械要求: |
3.1 | 斜面穿刺针2支:直径1.2mm,长度150mm、200mm;各一支; |
3.2 | 记忆导丝4支:直径1.0mm,0.8mm长度450mm各两支; |
3.3 | 双通道扩张管:2支,前端为圆锥形,能够配套使用。直径≥3mm长度≥230mm,直径≥6.3mm长度≥200mm各一支; |
3.4 | 工作套管3支,前端为斜口状;内径≥6.5mm,外径7.5mm,长度≥160mm;45°、70°、120°各一支; |
3.5 | 骨钻一套 快速连接球形手柄一个,直径为4、6、7、8、9mm,长度为≥190mm的骨钻各一支 |
3.6 | 定位系统:直径≥2.2mm长度≥170mm的定位探针、定位针各一支;直径≥2.2mm长度≥185mm的定位钻一支; |
3.7 | 环锯:直径4.0mm~7.5mm,长度≥190mm四把; |
3.8 | 镜下用环锯:一把 直径≥3.0mm,长度≥320mm; |
3.9 | 神经拉钩1支:长度≥320mm,直径≥2.2mm;神经剥离子1支:长度≥320mm,直径≥2.2mm;神经探针一支:长度≥320mm,直径≥2.2mm.;燕尾骨凿一支:长度≥320mm,直径≥3mm;骨锤一把:长度≥175mm,直径≥17mm; |
3.10 | 内窥镜下使用的杯型髓核钳1把,直径≤2.5mm, 直开口杯状,长度≥320mm; |
3.11 | 内窥镜下使用的杯型髓核钳1把,直径≥3mm, 直开口杯状,长度≥320mm; |
3.12 | 内窥镜下使用的杯型髓核钳1把,直径≥3mm, 上翘45°杯状开口,长度≥320mm; |
3.13 | 内窥镜下使用的咬切钳(黄韧带钳)1把,直径≥3mm, 上翘10°,长度≥320mm; |
3.14 | 内窥镜下使用的齿型髓核钳1把,直径≥3mm, 倒齿抓型; |
3.15 | 可弯曲弹簧钳3把,直径≥3mm, 直开口杯状,长度≥320mm 头部可预弯曲;杯状钳头,单动、双动、上翘45°各1把; |
3.16 | 内窥镜下使用的黑合金咬切钳(咬骨钳)1把,直径≥3.5长度≥330mm,旋转45°切口; |
3.17 | 消毒盒两个:专用镜头消毒盒一个、器械消毒盒一个; |
序号 | 技术指标 |
★1.1 | 使用范围:适用于各种微创手术的应用; |
1.2 | 功能:具有凝血功能; |
1.3 | 频率:双极额定工作频率≥1.71 MHz; |
1.4 | 输出功率:≤60W; |
1.5 | 工作模式:双极模式 ; |
1.6 | 操作方式:脚踏开关控制; |
1.7 | 具有自我保护装置及系统自检和报警装置; |
一、设备条款供方在山西潞吉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本合同仅作为参考,以最终签署之合同为准)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
2.交货地点:1.交货日期:五、交货四、售后服务及承诺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三、货款支付
七、需方责任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六、交验
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八、供方责任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十、不可抗力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需方(章):供方(章):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0.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规定的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封面格式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致:投标函格式如下: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单位全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4、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元);供货期;质量。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日起的天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日期: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日期: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签章)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山西潞吉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商务条款响应表日期:授权代表:(电子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②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①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进行响应。说明: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 | 。。。。。。 | 。。。 | 。。。 |
(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企业简况表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
联系人 | 电话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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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政策(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后附: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同类产品名称或明细、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公章签署清晰可见)、签订时间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监狱企业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说明: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日期: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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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说明:如不涉及,无需附本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说明:如不涉及,无需附本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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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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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总价 ¥: 元 大 写: |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
质量承诺: |
说明:供应商名称: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年月日授权代表:(电子签字或签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项目实施方案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②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①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响应、维修等承诺;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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