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测量及第三方监测标(1-3标)-1标段,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测量及第三方监测标(1-3标)-3标段,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测量及第三方监测标(1-3标)-2标段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wz015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690090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2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测量及第三方监测标(1-3标)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156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测量及第三方监测标(1-3标)招标补疑1
(2024BFFWZ01561)
投标人疑问答复:
1.本项目标段1-3中,发包人需求中仅给出了基准单价表,并未给出标段工作量,投标人也无法预估大致工作量,对该标段整体投标报价造成了很大困难,建议招标人提供该标段具体或大致工作量(项目概算工作量),以方便投标单位进行合理报价。
答复:针对1标段,本项目为框架合同,单项项目较多且至招标时项目不明确。项目履约期内根据资金渠道、各开发地块、各线路的施工进度等具体情况分线路、分地块签订补充协议,组织专家对各单项项目工作清单及工作量进行审查,确定单项项目工作清单、工作量及合同暂定金额,详见招标文件P24。针对2-3标段,本项目为框架合同,单项项目较多且至招标时项目不明确。项目履约期内根据公司拿地情况及各项目施工进展等情况,分地块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内部组织对各单项项目工作清单及工作量进行审查,确定单项项目工作清单、工作量及合同暂定金额,详见招标文件P24。各投标单位可以查看基准单价表,采用费率方式合理报价。
2.本项目标段1-3中,发包人需求内容中“暂定合同价计算公式为:每标段暂定合同价=每标段概算÷30%×中标费率,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暂定合同价,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有需投入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及仪器设备费、办公费、交通及物流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任何调整”。针对此项,对于最终结算总价有疑问,最终结算总价=基准单价表中的单价×实际工作量×投标人报价费率,或最终结算总价=基准单价表中的单价×实际工作量÷30%×投标人报价费率,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单项项目补充协议作为服务期间服务费支付及履约结算依据,独立进行进度款支付,独立开展结算,单项项目最终服务费结算=∑项目基准单价表×合同费率×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上报,但上报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单项项目合同暂定金额,详见招标文件P93。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1标段”“2.2.2(2)”投标人业绩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服务内容同时包含:①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②土方测绘:③建筑物规划核实的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此项不合理,存在明显排斥性,有的单位有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土方测绘、建筑物规划核实相关业绩,但是不是同一合同。此项要求单个合同中服务内容同时包含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土方测绘、建筑物规划核,是否根据某单位业绩进行定制相关条件?对其他单位明显存在排斥性,建议修改此项要求为具有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土方测绘、建筑物规划核实相关业绩,可以同时提供三个或两个合同。
答复:本招标项目1标段的实际工作内容包含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不动产测绘)、土方测绘、建筑物规划核实等,与要求业绩相匹配。经招标人调研,不少于三家单位满足此要求,不存在限制性,故上述业绩要求不予调整。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1标段”“2.2.2(2)”所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是之前联合体业绩,是否要求作为牵头方业绩才可认可?投标人所拥有的联合体业绩,牵头方与参与方在此次投标中是否可以同时单独作为投标人进行投标使用?
答复:业绩可以是联合体业绩,不限制须为牵头方;联合体业绩的牵头方或参与方在此次投标中可以同时单独作为投标人进行投标并使用业绩。其他关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约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标段”“2.2.2(2)”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下列业绩:1、单个合同中同时包含下列服务内容的业绩:(1)平面高程控制点测绘:(2)地形图测绘:(3)建筑物规划定位放线;(4)土方测绘:(5)建筑物规划核实。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此项不合理,存在明显排斥性,有的单位有平面高程控制点测绘、地形图测绘、建筑物规划定位放线、土方测绘、建筑物规划核实相关业绩,但是不是同一合同。此项要求单个合同中服务内容同时包含平面高程控制点测绘、地形图测绘、建筑物规划定位放线、土方测绘、建筑物规划核实,是否根据某单位业绩进行定制相关条件?对其他单位明显存在排斥性,建议修改此项要求为具有平面高程控制点测绘、地形图测绘、建筑物规划定位放线、土方测绘、建筑物规划核实相关业绩,可以同时提供五个、四个、三个或两个合同。
答复:本招标项目2标段的实际工作内容包含平面高程控制点测绘、地形图测绘、建筑物规划定位放线、土方测绘、建筑物规划核实等,与要求业绩相匹配。经招标人调研,不少于三家单位满足此要求,不存在限制性,故上述业绩要求不予调整。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标段”“2.2.2(2)”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下列业绩:3.单个合同中服务内容包含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的业绩。请问此项施工单位委托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的业绩是否认可?投标人具有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业绩是否认可?
答复: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2662790、6900906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53、66223831

2024年08月0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6日
附件:01561补疑1【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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