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评审项目
金额
8.0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评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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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4400000969275202403270596 | ||
项目业主名称 | 广东省商务厅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评审项目 | ||
合同编号 | 4400000969275202403270596 | ||
合同总金额 | 80560.00 |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1.评审服务内容: (1)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3〕187号)、甲方制定的项目情况和采购需求等文件规定,依托乙方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及基础,对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评审服务,评审服务项目数量为112个; (2)乙方按照粤商务管函〔2023〕187号相关内容,在深入分析、研究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基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外贸基地区域品牌建设三类项目特点基础上,设计评审服务思路,提取项目评审指向的关键要素; (3)乙方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和评审服务工作规范,具体开展项目评审服务工作,组织专家组开展专业评审,选择适用于本次项目评审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对评审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分析,编制提交评审报告。 2.评审服务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开展前期研究及具体评审工作; (2)乙方应按工作方案要求,科学有序、客观公正开展项目评审前期相关研究分析及评审组织工作,聘请专家需具备较高专业能力,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相关行业资质资格,在本行业内部学术造诣深,熟悉被评申报人的技术领域、有较高的评价分析能力; (3)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内容、计划和问题等,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交相关工作方案及评审报告,乙方进行项目评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以及行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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