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听取意见文件管理系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1.9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sp-延安市-2024-00935
预算金额11.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5009110062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HT-延安市-2024-00406
二、合同名称: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听取意见文件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ZCSP-延安市-2024-00935
四、项目名称:甘泉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质效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甘泉县凤凰区200号
联系方式:0911-373000
供应商(乙方):陕西企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高新一路
联系方式:150091100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质效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1(项) ¥119,600.00 ¥119,600.00 "1. 系统应支持按时间、统一受案号、案件名等多条件对同步录音录像文件进行模糊检索;
2. 系统应支持对同步录音录像文件进行播放、下载、修改文件名等操作;
3. 系统应支持对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刻录操作,并生成刻录记录;
4. 系统应支持对文件操作权限进行管控,用户之间实现数据隔离,确保同步录音录像文件数据安全;
5. 系统应支持日志管理功能,全面记录同步录音录像文件操作记录;
6. 系统应支持对同步录音录像文件进行光盘补刻操作;
7. 系统应支持手动上传同步录音录像文件功能;
8. 系统应支持内嵌规范性认罪认罚听取意见业务办理指引;
9. 系统应支持在开展听取意见时实时查看同步录音录像画面录制情况;
10. 系统应支持对接示证展台,实现电子材料、实体证据材料一键上屏开示;
11. 系统应支持对《认罪认罚具结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常用文书模版进行添加、删除、预览等操作;
12. 系统应支持在完成听取意见后,对案件信息、人员信息、文书信息、同步录音录像文件等归档保存,实现“一案一打包”;
13. 系统应支持对同录主机、会议终端、数字签名板等设备进行添加、删除等操作;
14.系统应支持按照《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技术规范》对同步录音录像文件进行自动规范性命名;
15.系统应支持“一键上传”便携式同录设备中的同步录音录像文件,对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文件进行规范性保存。
16.系统应实现对接最高人民检察院元数据采集中心,支持将同步录音录像文件名称、办案单位、案由代码、哈希值、哈希类型、采集设备唯一标识、录制时间、文件大小、录制时长、视频码率、视频帧率、音频码率、音频采样率、画面宽度、画面高度等数据主动上传元数据采集中心;
17.系统应实现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数据对接,实现案件信息、人员信息实时同步获取,同时,支持回传《认罪认罚具结书》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
18.系统应支持对接同录主机、会议终端等音视频设备,实现远程连接看守所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活动;
19.系统应实现语音宣读功能,支持对《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进行语音合成并智能播报;"

合同金额: 119,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3日至2025年08月2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听取意见文件管理系统服务合同书.pdf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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