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清县梅城新区道路交通(竖向)工程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
金额
40.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sxm-cs-2024002
预算金额40.4万元
招标公司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丹萍0591-836666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闽清县梅城新区道路交通(竖向)工程专项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XM-CS-2024002
项目名称:闽清县梅城新区道路交通(竖向)工程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A.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并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B.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本项目采购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具体见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登记时间以报名费汇款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信箱(fjhsxm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
银行账号:1170 1010 0100 4585 98
2、电子信箱:fjhsxmgl@163.com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投标函: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应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注: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等内容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否则视为该资信证明书无效。)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1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13950217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何丹萍、林鹭、陆燕云 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丹萍、林鹭、陆燕云
电 话: 0591-83666679
闽清县梅城新区道路交通(竖向)工程专项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XM-CS-2024002
项目名称:闽清县梅城新区道路交通(竖向)工程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闽清县梅城新区道路交通(竖向)工程专项规划 | 1项 | 404000 | 404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A.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并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B.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本项目采购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具体见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登记时间以报名费汇款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信箱(fjhsxm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
银行账号:1170 1010 0100 4585 98
2、电子信箱:fjhsxmgl@163.com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投标函: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应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注: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等内容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否则视为该资信证明书无效。)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1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13950217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何丹萍、林鹭、陆燕云 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丹萍、林鹭、陆燕云
电 话: 0591-8366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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