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市财采计【2022】0161号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灌区2022年-2024年维修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161号
(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项目承包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662,602.11元/年,三年合计:13,987,806.33元
大写:肆佰陆拾陆万贰仟陆佰零贰元壹角壹分/年,三年合计:壹仟叁佰玖拾捌万柒仟捌佰零陆元叁角叁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
湘潭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韶山灌区2022年-2024年维修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否
详见采购需求
项
4,662,602.11元/年,
三年合计13,987,806.33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10月26日,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
4.付款
本项目按实结算,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所属服务项目进行综合服务,每季度甲方按照《韶山灌区维修养护服务考核办法》对乙方的服务内容经行考核。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当季度服务费用的80%,余款20%作为考核中的奖罚机制按年度日常养护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10月26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甲 方(公章):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乙 方(公章):湘潭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