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怡乐路校区)新建校舍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澄清答疑纪要
金额
289.1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440105-04-01-804606
预算金额289.14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招标联系人洪主任020-898856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怡乐路校区)新建校舍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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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怡乐路校区)新建校舍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性质 | 澄清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105-04-01-80460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怡乐路校区)新建校舍综合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怡乐路校区)新建校舍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怡乐路校区)新建校舍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海珠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2.1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超前钻工作(如有),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2.2.2 完成本工程范围内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协助编制竣工图、主要材料设备选型意见、对专项设备设施的设计配合、现场配合、现场指导、设计变更,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等。 2.2.2.3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 ||
招标内容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怡乐路校区)新建校舍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澄清答疑纪要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怡乐路校区)新建校舍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4875]进行网上答疑提问。现我单位就投标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 招标答疑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是指招标文件P123《目录》中的1-5项吗? 答:资格审查文件包含招标文件P123《目录》中的1-5项,相关资料文件必须满足形式评审标准和资格评审标准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商务标文件》是仅指招标文件第三章2.2.4项《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内容吗? 是否需要包含招标文件第三章2.1.1、2.1.2、2.1.3项《商务部分形式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资格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内容?该部分应是编制入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项吗? 答: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企业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资质证书等一致。商务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第三章2.2.4项《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内容,该部分内容必须满足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形式评审标准》和《商务部分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文件可以编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3、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是哪家? 答: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本澄清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作改变。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 ||
工期(交货期) | 10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8914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2 国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要求。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5 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8.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8.3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9-25 16: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6 10: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6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16 10:3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3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洪主任 | 联系电话 | 020-8900647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20-3848033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发布责任人 | 杨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见附件盖章版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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