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结果公告 本单位组织实施的龙华区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LHQCG2018016028 二、项目名称: 龙华区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三、 投标供应商及其报价: A包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1 深圳市绿能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54 四、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A包 投标供应商 1 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无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 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 投标供应商 A 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无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中标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规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龙华区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七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国鸿大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402室 项目经办人:伍工 联系电话:0755-23338436 传真电话:0755-23338438 网上操作咨询:23338583,23338582,83948100,83948149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国鸿大厦城市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龚杰 联系方式:0755-23336726 八 、供应商投标文件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 《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 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本中心402室。 联系电话23338582、23338583 ,或者拨打中心网站首页的热线电话。
本单位组织实施的龙华区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A包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1
深圳市绿能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54
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无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
A
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无中标(成交)供应商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规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龙华区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