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峰新苑1号楼1-2店面招租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选定承租人。
一、 招租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榕晋建招[2023]010号;
2、项目名称:象峰新苑1号楼1-2店面招租;
3、项目面积:950.70㎡,项目地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新苑;
4、承租期限:5年;
5、租金最低限价为:36.5元/㎡/月(1、投标人报价均以元为单位,不得出现小数位;2、投标人所报单价低于或者等于36.5元/㎡/月(含税)的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壹佰零贰元整(¥104102元);
7、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壹佰零贰元整(¥104102元);
8、租金支付方式:按月转账支付;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存款证明);
3、注册1家新公司(注册前10天需上报新店镇企业办),商贸服务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工业建筑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农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
4、新注册的公司必需当年入库纳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销售额要求:制造业要达到2000万;批发业要达到2000万;零售业要达到500万;住宿、餐饮业要达到200万;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行业要达到1000万元;居民服务、修理、社会工作、文体娱乐业要达到50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卫生行业要达到2000万元)如未能成功入库纳统,投标人租金为上年基础上递增10%。达到纳统条件后,次年方能不递增,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计算;
5、若乙方转租需甲方同意,转租协议必需有第3点和第4点内容。
6、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层2303)代表处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10时45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层2303。招标人不接受邮寄、快递等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场核验登记,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均必须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收.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高价中标法
六、 项目公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政府新店子网、福州惠民资金网、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公开栏、项目现场上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2月14日10时45分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壹佰零贰元整(¥104102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州农商银行秀峰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
帐 号: 9010211080010992401911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法:158590558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层2303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法:1875918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