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城2016年调整配网工程10KV线路电缆管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城2016年调整配网工程10KV线路电缆管沟工程已由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灵山县城2016年调整配网工程10KV线路电缆管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投【2020】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DS04G2-20200231 报建号:/ 建设地点:灵山县城 建设规模:龙武大道沿北侧人行道设置,电缆管沟按4回(200MPP管)35KV+12回(200MPP管)10KV设计,4回顶管路经长727m,直埋路径长490m;12回顶管路经长388m,直埋路经长995m;灵山大道沿东侧人行道设置,电缆管沟按2回(200MPP管)35KV+8回(200MPP管)10KV设计,2回顶管路经长130m,直埋路径长100m;8回顶管路经长91m,直埋路经长180m;长岗路沿南侧人行道设置,电缆管沟按2回(200MPP管)35KV+4回(200MPP管)10KV设计,2回顶管路经长130m,直埋路径长1600m;4回顶管路经长240m,直埋路经长2074m;电缆工作井:12回三通井17座,8回三通井2座,4回三通井24座,2回三通井4座,12回中间接头井4座,8回中间接头井1座,4回中间接头井22座,2回中间接头井18座;电缆管沟全线敷设2根32*7的七孔梅花管(通信用管),2根接地线(热镀锌扁钢5*50mm2);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1815.06万元 要求工期:360日历天,定额工期36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森恒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08月2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钦州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站(http://ggzyjy.qinzhou.gov.cn/gxqzzbw)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钦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5日10时3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地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钦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地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钦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qinzhou.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7-6513235 11、注意事项 11.1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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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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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灵山县文峰路68号 | 地 址: | 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小区B座6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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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林冬梅 | 联 系 人: | 邱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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