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水利局“智慧河长”平台“无人机巡河服务”及信息平台迭代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900]JHX[CS]2022001_1_91350901705301225K_9825)
一、合同编号:[350900]JHX[CS]2022001_1_91350901705301225K_9825
二、合同名称:宁德市水利局“智慧河长”平台“无人机巡河服务”及信息平台迭代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900]JHX[CS]2022001_1_91350901705301225K_9825)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900]JHX[CS]2022001
四、项目名称:宁德市水利局“智慧河长”平台“无人机巡河服务”及信息平台迭代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德市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富春西路5号
联系方式:17605937293
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中路20号
联系方式:0593-71612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brand}} | {{:map.num}}({{:map.unit}}) | {{:map.price}} | {{:map.totalMoney}} | {{if map.ifimport=="Y"}}进口{{else}}国内{{/if}} | {{:map.model}} | {{:map.productProperty}} |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299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 | 按照招标文件 | 1 | 按照招标文件 | 865000 |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worksRange}} | {{:map.serviceDate}} | {{:map.pm}} | {{:map.certificateInfo}} | {{:map.totalMoney}} |
合同总金额:¥865,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23
九、其他补充事宜:15.5.1廉洁管理条款:甲方及甲方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廉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在项目洽谈、招标、签约、执行等经济往来过程中给予乙方人员现金、有价卡(券)、贵重物品等财物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贿赂乙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人员报销费用;以劳务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向乙方人员支付报酬;邀请乙方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为乙方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财产性或其他非财产性利益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和折扣按照规范手续进行且公开合法,甲方不得在乙方账外单独或私下给予乙方及乙方人员回扣。 甲方及其人员一旦涉嫌发生上述违反廉洁管理条款规定的行为,被乙方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被国家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的或正式立案查处的、或经乙方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乙方即有权中止、解除与甲方所签订的所有合同以及正在洽谈的合同项目,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亦由甲方负责赔偿。 15.5.2黑名单管理条款: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甲方及其人员存在如下行为,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1)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行为;(2)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3)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4)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5)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等行为。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相关人员存在以上所列行为,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业务全面禁入供应商名单,视甲方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甲方设定1至3年的禁入期限。禁入期内,甲方及甲方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对其实施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终身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5.5.3甲方承诺知晓并遵守乙方上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负责向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说明。甲方确认,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行为内容发生变更的,则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为准。 15.5.4本条款所述乙方包括乙方及其分公司、乙方上级公司及其设立或控股的各级分、子公司。本条款所述中国联通包括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