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itcl-bj04-2310033-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星可133255745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4年-2025年新疆区域代理购售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新疆区域代理购售电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CEITCL-BJ04-2310033-01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自治区关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定,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集团公司代理购电框架协议招标工作的通知》安排,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购售电公司,由其为西部管道公司及所辖新疆输油气分公司、独山子输油气分公司、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塔里木输油气分公司共4家分公司提供参与2024年-2025年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技术服务。资金来源为财务预算,资金已落实。

2024年-2025年新疆区域代理购售电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11-24 18: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2-01 18:3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5 10:00:00

开标时间:
2023-12-05 10: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1.项目概况: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自治区关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定,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集团公司代理购电框架协议招标工作的通知》安排,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购售电公司,由其为西部管道公司在新疆区域所辖新疆输油气分公司、独山子输油气分公司、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塔里木输油气分公司共4家分公司提供参与2024年-2025年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技术服务。 2.实施地点:西部管道公司所辖独山子输油气分公司、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新疆输油气分公司、塔里木输油气分公司在新疆地区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31处电压等级10千伏以上用电点(注册为9个用电单元)。 3.计划实施周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西部管道公司及新疆区域所辖四家分公司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2024年-2025年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包括年度交易、月度交易、现货交易、零售交易、绿电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售电公司提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技术服务,包括协助预测各阶段的购售电分配计划,统筹落实电源侧电厂资源,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积极争取提高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和绿电电量,提供优质可靠的电源组合方案;配合完成用电计划履约工作,及时调整用电计划偏差电量,售电公司承担电量偏差考核费用;提供电力市场化交易、绿电市场化交易的政策咨询服务,确保符合国家和新疆规定的用电管理考核要求。 西部管道公司及其所辖新疆输油气分公司、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独山子输油气分公司、塔里木输油气分公司共四家分公司在新疆地区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31处电压等级10千伏以上用电点(注册为9个用电单元)(见附表1),暂估年用电量12.5亿千瓦时、预期年偏差电量高于正负2.5亿千瓦时。 服务标准:以西部管道公司实际用电价格最低为原则,售电公司为西部管道公司及新疆区域所辖四家分公司提供优质可靠的电源,确保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任务,配合完成用电计划履约工作,完成偏差电量调整工作,电量偏差考核费用由售电公司全额承担;提供电力市场化交易、绿电市场化交易的政策咨询服务,确保符合国家和新疆规定的用电管理考核要求。售电公司应在次月中旬前提交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的交易分析报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 2. 投标人应在新疆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售电公司的准入条件,在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缴纳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程序,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员工提供全部专业人员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要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具有近三年的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购售电项目管理经验,以2021年、2022年、2023年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应提供关键工作岗位4人(1名高级、3名中级)以上的职业能力评价证书,以证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并应提供证书持有人在投标单位或其上级集团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 4. 本项目年用电量12.5亿千瓦时的预期偏差高于正负20%范围(预期偏差电量高于正负2.5亿千瓦时),投标人应提供承担全部偏差电量调整工作及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的承诺书;为确保完成本项目的可再生能源消纳任务,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新疆代理用户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任务的相关证明。(以电力交易批发平台网址查询的电量为准)。 5. 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告的当年年度中长期交易火电平段均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是相比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告的当年年度中长期交易火电平段均价的下浮价格(单位:元/兆瓦时)。报价数值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不应为负数,应确保电源配比权重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指标。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处于失信的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7.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距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 投标人、配备项目人员未被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和所属单位的黑名单及限制交易名单 10.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详见公告附件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刘风明

电话:
13201234586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马星可、马治祥、施文辉、朱世豪

电话:
13325574597


电子邮件:
zjgjzbxj@163.com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2024年-2025年国家管网西部管道公司新疆区域代理购售电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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