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卫健委集采项目(城南、城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九华、江安卫生院)四台彩超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5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g2023-0115
预算金额520万元
招标公司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黄九兵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玉娇0513-876106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皋市卫健委集采项目(城南、城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九华、江安卫生院)四台彩超采购 JSZC-320682-NTJW-G2023-011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G2023-0115
项目名称:如皋市卫健委集采项目(城南、城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九华、江安卫生院)四台彩超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5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72万元,单价人民币118万元/台
采购需求:如皋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皋市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皋市九华镇卫生院、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各需采购全数字化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详见第3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二、中小企业预留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供应商为所投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为所投国产产品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请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证明。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区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黄九兵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51224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丁玉娇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610696
附件: 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招标文件
3.采购人信用承诺
附件:如皋市卫健委集采项目(城南、城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九华、江安卫生院)四台彩超采购(定稿).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1).pdf
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1).doc
项目概况
如皋市卫健委集采项目(城南、城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九华、江安卫生院)四台彩超采购 JSZC-320682-NTJW-G2023-011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G2023-0115
项目名称:如皋市卫健委集采项目(城南、城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九华、江安卫生院)四台彩超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5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72万元,单价人民币118万元/台
采购需求:如皋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皋市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皋市九华镇卫生院、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各需采购全数字化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详见第3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二、中小企业预留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供应商为所投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为所投国产产品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请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证明。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区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黄九兵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51224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丁玉娇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610696
附件: 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招标文件
3.采购人信用承诺
附件:如皋市卫健委集采项目(城南、城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九华、江安卫生院)四台彩超采购(定稿).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1).pdf
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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