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综合服务大厅“一柜通”服务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1: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综合服务大厅“一柜通”服务项目(预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综合服务大厅“一柜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2000202302000090
项目名称:社保综合服务大厅“一柜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元整(¥85.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元整(¥85.50万元)
采购需求:社保综合服务大厅“一柜通”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提供服务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且供应商应将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 CA 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
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4.磋商文件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
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现已启动运行。各供应商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的,请关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的融资渠道和政策。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报价函附件,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1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
联系方式:0535-621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采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盛街28号第一大道1711、1712室
联系方式:0535-6272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华蕾
电 话:0535-6272620、1555221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