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航空地面保障设备承修商资格选取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91468-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锦洋0898-65325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6 17:04:06 截止时间:2024-08-23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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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0816087
项目编号:2024-91468-001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
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 项目名称:航空地面保障设备承修商资格选取
二、 项目编号: 2024-91468-001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起止时间 | 项目交付时间 | 项目服务地点 |
1 | 航空地面保障设备承修商资格选取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 地点在海南省,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备注 | 服务内容及范围:确定1家或者2家具备相关航空地面设备生产或检修能力的承修单位(1家承修商负责机械类地面设备修理,另外1家负责电子类地面设备中的特设设备修理),承担某部共两年地面保障设备故障修理,并负责年度巡检巡修及综合整治工作,(共两个标包,可以是1家中标单位也可以是两家投标单位分别中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本项目无预算,具体以服务期内所产生并完成的检修审后金额总和为准,本项目投标时不报价。 ★除特殊说明外,投标文件不得对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或未响应情形,否则投标被否决。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审计报 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 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 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注:以下情形为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
①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军队采购网”网站 (www.plap.cn)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备注:(信用要求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现场查询,不一致的,以现场核查为准)。
④出现过经军方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的(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 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
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⑤投标人与军方核查问题和案件相关联,且问题和案件未结束的或已结束且处于影响期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 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现场审查的,须提 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军兵种装备部或军委机关分管装备采购的合同监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初审、续审、扩大范围审查等证明材料;
(2)具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的除外);
(3)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注: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 还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 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的单位须提供保密资格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证明材料: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 月17 日至 8月 23日9:00-12:00、14:30-17:00(双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持获取时须提交的材料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9#3楼(领取前请提前电话联系)。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或汇款到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即领取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5)须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覆盖本项目相关专业或同类型专业;
(6)投标人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7)具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的除外).
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开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 9 月 5 日08: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5 日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3开标时间为:2024年 9 月 5 日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同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9#3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确认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代理机构要求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对于前期确认参与投标,开标前临时放弃投标(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项目废标的,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多次出现上述行为且对装备建设产生不良影响的,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锦洋、张潇
电 话:0898-65325232 182897775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9#3楼
九、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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