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理工大学树脂含量测试仪、复合材料小型试样切割机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5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25-24218b89
预算金额79.29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理工大学
招标联系人马老师189690973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东嶂0571-8586082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0625-24218B89
二、项目名称:浙江理工大学树脂含量测试仪、复合材料小型试样切割机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总价:792900(元)北京共赢联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1号楼6层709
2投标总价:590000(元)北京共赢联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1号楼6层70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浙江理工大学树脂含量测试仪树脂含量测试仪NIUMAG1套792900ResMR25
2复合材料小型试样切割机复合材料小型试样切割机EXAKT1台590000EXAKT311CL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齐冰,刘洪峰,黄荣民,王云平,马雷雷(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北京共赢联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57.058.061.053.060.057.830.087.8
1北京金骏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056.055.051.051.052.829.8682.66
1上海华甸仪器科技有限公司51.056.055.051.051.052.829.7782.57
1成都杰丹贸易有限公司31.034.030.031.033.031.829.7461.54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北京共赢联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58.059.057.053.061.057.630.087.6
2北京金骏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056.053.057.049.053.229.682.8
2上海华甸仪器科技有限公司49.055.052.051.050.051.429.7581.15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金额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计算],100万以内部分按1.05%,超过部分按0.77%计算,服务费金额不足2000的按200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1:8325.4;标项2:619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若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需在附件中公示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3.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理工大学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9097383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43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东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825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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