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兴隆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梁立志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槟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伶伶0314-5526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槟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2-07 1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9 09:00 |
2023年兴隆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兴隆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二次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23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 52 处历史遗留图斑矿山进行修复治理,治理面积为 38.55 万㎡,治理方式为清除危岩1.13 万 m3、进行地形平整 9.79 万 m3、砌筑挡墙 3703m3、覆土绿化 38.55 万㎡、设立警示牌 52 个等。该项目不得新增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2招标范围:1、根据2023年兴隆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并严格按照国家、河北省颁布的现行行业规程、规范,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和专家评审工作。 2、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查清水土流失的现状,预测由建设引起的新的水土流失,提出防治水土流失的综合措施及布局,确定水土保持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需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相关规定或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批准)。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应当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质量负责,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导致本项目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国家政策,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批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合法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2016)285号文件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在评标阶段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从业经历的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与投标单位名称相对应的社保证明 3.1.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工作需要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7 10:00至2023-12-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