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yzc081001z20241600641
预算金额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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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学校保安、校门守护、值班、校园巡逻、秩序管理(主要上放学时段协助交通疏导)、收发等相关的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防火、防盗、防抢劫、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
三、服务时间:实行24小时安保服务,每班在岗人数要求如下:
岗位一(学校东门):
06:30---07:30
双人岗
07:30---11:00
单人岗
11:00---14:30
双人岗
14:30---17:00
单人岗
17:00---23:00
双人岗
23:00---06:30
单人岗

 
 
 
 
 
 
 
说明:周六、周日7:30-11:00,14:30-17:00两个时段的单人岗改为双人岗,其余不变。
岗位二(桃园校区南门):
07:30---次日07:30
单人岗

 
 
说明:周一至周日24小时不离人。
四、服务要求
岗位一:
事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
备注
日常工作
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穿统一制服,持械上岗。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无人进出时应紧闭校门及侧门,如校门及侧门处于打开状态,则需站在室外校门处巡查。
 
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停放,确因需要进入校园,在履行好手续后,方可开门引导有序停放。
 
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陌生人和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遇偷盗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向领导汇报。夜间巡视时,要带齐手电筒、塑料等物品,认真检查教室、办公室等门窗和卷帘门是否上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规定在校时间内,学生若因病假或事假出校门,必须要有班主任出具的出门证明,如实登记后放行,并保管好出门证明。
 
及时处理每天的报刊、杂志、信函以及教职工网购物品。对要件要造册登记,逐一核对地址和收件人等,确认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并及时转交收件人。
 
管理好传达室的公用电话,热情为师生服务。
 
在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等特殊时期,按照有关处室年级的要求,按时人工打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重要时段
早晨6:30前,打扫学校传达室和校门前八字口的卫生,全天实行门前三包。开校门给食堂早班人员进校,检查配送食堂食品的车辆进出,放行进出校园拖垃圾的车辆。开教学楼、办公楼、行政楼等处大门。
 
早晨6:45后,学生入校高峰时段疏导交通,与值班人员一起做好迟到学生登记。
 
中午11:30—12:15期间,回家吃饭的同学可以出校门;12:15—13:30任何学生不得进出校门(请假除外);13:30后学生可进校门,13:50与值班人员一起做好迟到学生登记。
 
晚18:00—19:00期间,回家吃饭的学生可进出校门(凭出门条)。
 
晚19:15—21:30期间,任何学生不得进出校门(请假除外);晚21:30晚自习结束学生可出校门。
 
晚21:15—22:00期间,维持校门两侧秩序,学生离校高峰时段疏导交通。
22:30后关锁教学楼、办公楼、行政楼等处大门。
 
来访接待
 
若有上级领导到学校,要询问清楚来访者单位、身份,及时电话联系相关负责人确认后,登记放行,并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认真仔细检查身份证件,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同意后登记放行。若被访者不在学校要谢绝来访,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如遇到外来检查,要与办公室及时联系,待办公室派人接洽后方可登记放行。
 
如有来宾到学校参观考察,要与办公室及时联系,待办公室派人接洽后方可登记放行,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观考察。
 
如有媒体人员来校,热情礼貌接待,要求出示记者证件,向办公室汇报,待办公室派人接洽后方可登记放行。
 
如有外来人员来校听课、参会等情况时,请与组织活动的处室负责人联系,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核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教师亲友来学校时,要与教师联系,征得同意后,登记放行。
 
学生上课期间,若有家长来访请与相关的老师电话联系,待老师确认,家长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学校。
 
学生上课期间,若有家长送来雨具、书籍、钥匙等物品时,当面贴上标签,写好班级姓名。课间由学生自行到传达室领取,不允许家长直接送给学生。
 
根据学校安排,召开家长会时,仔细观察,对可疑人员仔细盘问,不许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协助家长有序停放车辆,汽车不允许进入校园。
 
若有家长送餐一律在校门口等待,学生到校门口取饭,进食堂餐厅就餐,家长不得进入校园。
 
 
若有木工、瓦工、绿化等施工人员进入校园,要与总务处负责人核实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数后,方可登记放行。
 
安全保卫
学生进出校门时,如遇暴恐分子伤害学生,持械与其搏斗,启动一键报警装置,及时关闭校门,及时保护和疏散学生。
 
熟悉“八小件”使用方法,“八小件”摆放有序、方便拿取、位置固定,不允许无关或陌生人员领取和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或过期,及时向保卫科汇报,及时添置完整。
 
发现有人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进入校园要及时收缴并上报保卫科,必要时可启动一键报警装置。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转运的物品、物资要严格检验、核查,发现不明液体、不明物体等可疑物品时要仔细检查,如系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或违禁物品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必要时可启动一键报警装置。
 
携运物资和贵重物品进出校门要检查,验证、核实出门证明或付款收据发票等信息后才可放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保卫科汇报。
 
对来校寻衅滋事人员要及时的劝阻和制止,对老师和学生进行保护。情况严重时,要持械制止,同时启动一键报警装置,并向保卫科、办公室汇报。
 
如有大批人员来校集访,向保卫科或办公室汇报,待相关处室部派人接洽后方可登记放行。
发生地震、火灾、安全性事故等突发事件时,按学校制定的预案进行处置,保证师生安全。
其他相关工作,请示学校保卫科,按保卫科要求办。
 

岗位二: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穿统一制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桃园校区南门原则上只允许教职工的汽车进出,若有非开车或坐车人员需进出校门,必须经办公室批准,登记后进出。
3、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桃园校区停放,确因需要进入桃园校区停放,在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开门引导有序停放。
4、如遇到外来检查,要与办公室及时联系,并告知检查人员从学校东门进入校园。
5、熟悉“八小件”使用方法,“八小件”摆放有序、方便拿取、位置固定,不允许无关或陌生人员领取和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或过期,及时向保卫科汇报,及时添置完整。
6、其他相关工作,请示学校办公室,按办公室要求办。
五、人员要求
1、品德好,无不良劣迹,无犯罪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与保安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4、安保人员不少于7人;性别:男;年龄:54岁以下(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为保证工作质量,必须保证不少于7人轮流在岗。
六、服务目标:创造整洁、舒适、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
1、员工行为规范;
2、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4、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制度;
5、值班制度;
6、交接班制度;
7、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八、考核办法
1、学校保安考核,由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总务处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要求实施计分考核。基准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每月一次、全年汇总。
2、乙方保安服务费用与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每月考核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的为合格。当月考核不合格的,每低于合格分1分,对应扣减当月保安服务费(保安年服务合同价除以12个月即为月保安服务费)一个百分点,以此类推。
3、全年考核平均得分低于90分(含90分)的,在月度扣罚的基础上,每低1分,再扣罚全年服务费的1%。如单月得分低于60分或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核发保安费用。
九、考核要求(满分100分)
1、物业管理公司招聘人员,必须符合扬州大学附属中学的管理需求,思想素质高,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能。招聘人员必须到物业管理公司备案,如出现未备案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2、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应询问来人目的,查验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每发现一次未执行扣 2分。
3、严格学生外出管理,规定在校时间内,学生一律不得出校门,发现学生不履行手续出校门,每发现一次扣2分。
4、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履行好手续后,方可开门引导有序停放,发现落实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分。
5、加强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上路协助指挥交通,发现落实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分。
6、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擅自离开岗位或睡觉,每发现一次扣2分。
7、值班时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8、严禁在保安室(传达室)内吸烟,每发现一次扣2分。
9、在岗时间严禁用手机玩游戏,工作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要积极贯彻落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制度、决定、决议及加强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有关措施,每发现一次落实不到位扣 1分。
11、因管理不当出现以下情况的,每次加扣3分:
(1)受到校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
(2)严重消极怠工,效果特别差的;
(3)因管理不善职工与校方师生发生打架斗殴闹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失误经媒体曝光查实的;
(5)上班期间喝酒、无事串岗闲聊发生2次及以上的;
(6)其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1-23 09: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180号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1-23 09:00:00
发布时间:2024-01-17 15:40:52
采购编号:JSYZC081001Z20241600641
采购单位:扬州大学附属中学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 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外地(公司注册地非扬州大市内)供应商应提供经扬州市公安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或成交后直至进场服务前经扬州市公安主管部门备案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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