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定县集中供水工程、泸定县顺河堰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泸定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泸定县集中供水工程、泸定县顺河堰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8:02:2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泸定县集中供水工程、泸定县顺河堰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泸定县集中供水工程、泸定县顺河堰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发改【2023】88号、甘发改【2023】 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泸定县水利局

 2.2 建设地点: 泸定县得妥镇、德威镇、兴隆镇、冷碛镇、泸桥镇、烹坝镇等。

 2.3 项目规模: 1、泸定县集中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集中供水工程 6 个、重建管道 170.61 公里、恢复管道 891.12公里,供水人口 3.6万人,供水规模达 0.54 万立方米/天。2、泸定县顺河堰水利工程:新建左干渠取水枢纽 1座,恢复重建倒虹管、无压管等管道 16.5 公里,维修加固左、右干渠渠道 6公里及人行桥、机耕桥、分水闸等小型建筑物 80座。

 2.4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14526.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0-10 水利工程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工程招标采购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任职文件);(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以上所有从业人员具有1年以上执业年限,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以上人员须受聘于申请人单位,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100分;2、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 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 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人:   泸定县水利局

址:   

编:     

人:   刘老师

话:   0836-3122137

真:

 2023年04月2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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