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湘伢子雷锋》话剧制作及首演承办,《湘伢子雷锋》话剧旨在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深刻阐述雷锋精神的核心内容在湘江新区的锻造历程,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凝聚磅礴力量,团结奋斗,担当作为,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而贡献新区力量。
服务范围:
1、创作设计:包含话剧的舞美、灯光、服装、造型、音效的设计。创作完成剧本初稿,组织专家召开剧本研讨会,对剧本进行修改提质。
2、制作及设备租赁:包含舞美、道具制作,负责灯光、音效设备租赁,负责服装制作,负责视频、LED屏。
3、排练和首演:进行排练及首演活动。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技术规格:
费用组成
表1:话剧《湘伢子雷锋》项目预算明细
 
类别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一、创作设计费
 
 
1
编剧费
60000.00
国家二级编导1人;编剧组2人,进行剧本创作
2
导演费
50000.00
国家二级导演1人;导演将剧本、设计图内容转化为舞台形象,并编排成完整舞台演出的费用
3
舞台美术设计费
40000.00
舞台技师,舞台整体呈现设计方案
4
服装设计
20000.00
舞台技师,人物角色服装呈现设计
5
音效设计
20000.00
主任舞台技师;针对剧目设计相关音效方案
6
灯光设计
30000.00
主任舞台技师;舞台灯光呈现方案设计
7
化妆造型设计
20000.00
主任舞台技师;人物角色造型呈现方案设计
8
创作研讨
10000.00
针对剧目召开的研讨和论证会议
 
小计
250000.00
 
二、制作及设备租赁费
 
 
1
舞美、道具制作费
250000.00
附清单
2
灯光设备
60000.00
附清单
3
音效制作
40000.00
剧目所有特效音乐的制作
4
服装制作费
60000.00
所有角色服装制作,共计40套
5
视频、LED屏
70000.00
100?LED屏租赁及视频素材制作
 
小计
480000.00
 
三、排练和首演费
 
 
1
演职人员劳务
168000.00
30人,28天,200元/天
2
餐费
50000.00
30人,28天,60元/天
3
排练场地租赁
42000.00
1500元/天,28天
4
运输费
10000.00
20次,500元/次排练和演出期间,所有舞台设备、装置、道具等进、出剧场的费用
 
小计
270000.00
 
合计
1000000.00
 

表1-1:清单
话剧《湘伢子雷锋》舞美道具预算
归类
名称
价格

生产办公室场景
18020.00
第一幕
简家塘茅草屋场景
15600.00
唐七家场景
14600.00
六叔公茅草屋
15800.00
临时驻地
17090.00
第二幕
彭德茂家
16500.00
县委大院
28090.00
山林
15000.00
望城码头
15500.00
第三幕
治沩工程指挥部
18800.00
民工宿舍
14000.00
八曲桥
13000.00
河提
14000.00
人民公社
15000.00
道具
剧中所有的小道具
19000.00
合计
250000.00
表1-2:话剧《湘伢子雷锋》灯光系统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场次
小计
1
LEDPAR
12

300.00
2
7200.00
2
彩熠FINEART 1800切割灯
12

600.00
2
14400.00
3
筑梦 1400切割灯
6

600.00
2
7200.00
4
LED电脑摇头染色灯
6

500.00
2
6000.00
5
29°成像灯
5

300.00
2
3000.00
6
LED天地排
12

300.00
2
7200.00
7
烟机
2

300.00
2
1200.00
8
控台
1

3000.00
2
6000.00
9
技术人员人工费、餐费及交通费
6
人工
400.00
2
4800.00
10
设备往返运费
3

500.00
2
3000.00
合计
6000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履行合同的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实际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合同的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五、服务标准:
1、提供7*24服务,及时处理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2、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与项目相关的工作任务;
3、项目执行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各配合单位信息汇总及协调组织。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单位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编剧、导演及主要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磋商。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剧本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5、成交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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