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源县新源镇别斯托别村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sg-jzxcs2023-19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伊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磊0999-8988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新源县新源镇别斯托别村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2 11: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疆伊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源县新源镇别斯托别村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源县新源镇别斯托别村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SG-JZXCS2023-19 

    项目名称:新源县新源镇别斯托别村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8131.0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源县新源镇别斯托别村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地上二层、地下局部一层框架结构537.91㎡产业孵化中心用房一座(含消防),配套电力、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5)外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6)出具近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出具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8)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9)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可视化电子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应使用最新版本的 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 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 mac 或者 linux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3年 05月19 日 16:30-17: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3 年05 月19日 16:30-17:0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源县新源镇

联系方式:1529901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伊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105号

联系方式:0999-898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白雪

电 话:0999-898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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