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券商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商公路2023-2025 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主承销商预选库服务采购
招商公路2023-2025 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主承销商预选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商公路2023-2025 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主承销商预选库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
2.1.1选聘具备主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质的主承销商,共同组建招商公路2023-2025 年度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预选库,DFI注册批文有效期内采购人在前述DFI项下分期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将在中选承销商预选库内选取。
2.2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银行组和券商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或永续年限)。每期发行规模根据当期实际情况决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有效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需分别对相应标段提交对应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 月 4 日至2023年 7月 10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标段 ,售后不退。缴纳费用时请务必注明缴费单位,同时还应与招标代理单位取得联系,待绑定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调查和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25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派代表到达开标现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坐5层501)。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31层
邮 编:100022
电 话:18610793099
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100029
电 话: 010-84896987 15011407575
传 真: 010-84896937
联 系 人:赵军 15011407575
电子邮箱:huajiejzh@126.com
附件1:投标人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最新时间
我要投标
招商公路2023-2025 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主承销商预选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商公路2023-2025 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主承销商预选库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
2.1.1选聘具备主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质的主承销商,共同组建招商公路2023-2025 年度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预选库,DFI注册批文有效期内采购人在前述DFI项下分期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将在中选承销商预选库内选取。
2.2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银行组和券商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或永续年限)。每期发行规模根据当期实际情况决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有效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标段 |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资质等级 | 1标段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市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的银行。 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同时参与报价,不接受同一总公司下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报价。 |
2标段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市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的券商。 | |
企业业绩 | 所有标段 |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不少于60亿元。 |
企业信誉 | 所有标段 | 1、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要求;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3、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影响承销的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的行为。 |
主要人员 | 所有标段 | 项目负责人(1名):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负责过1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项目。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需分别对相应标段提交对应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 月 4 日至2023年 7月 10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标段 ,售后不退。缴纳费用时请务必注明缴费单位,同时还应与招标代理单位取得联系,待绑定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调查和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25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派代表到达开标现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坐5层501)。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31层
邮 编:100022
电 话:18610793099
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100029
电 话: 010-84896987 15011407575
传 真: 010-84896937
联 系 人:赵军 15011407575
电子邮箱:huajiejzh@126.com
附件1:投标人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标段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市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的银行。 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同时参与报价,不接受同一总公司下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报价。 |
2标段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市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的券商。 |
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承销业务的资质文件扫描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
所有标段 |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不少于60亿元。 |
注:投标人必须附Wind截图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函扫描件(可脱敏处理)。如无Wind截图或合同协议书(委托函),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资历要求 |
所有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负责过1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项目。 |
注:1、“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可脱敏处理);个人业绩需提供相应标段要求的项目的募集说明书/计划说明书封面、本期中票/超短融有关机构页、募集说明书签字页等可以证明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
所有标段 | 1、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要求;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3、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影响承销的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的行为。 |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扫描件。还应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图。 |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编号: | G1100000175135809001001 | 标段名称: | 银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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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07-04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7-10 17:00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3-07-24 09:30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3-07-24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25 09:30 | 开标时间: | 2023-07-25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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