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乡宁县通用机场项目设计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乡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就乡宁县通用机场项目设计费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292022CCS00188
项目名称:乡宁县通用机场项目设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552万元
最高限价:177.552万元
采购需求:乡宁县通用机场项目设计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起30日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含教授、副教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6日00:00时至2022年7月12日00:00时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开启
1、时间:2022年7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C座9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3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乡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乡宁县城建局八楼
联系方式:0357-6822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C座907
联系方式:15386873113
附件信息:
乡宁通用机场设计磋商文件7.5.doc乡宁通用机场设计磋商文件7.5.doc
279.1K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1 | 项目名称 | 乡宁县通用机场项目设计费 |
2.1 | 采购人 | 名 称:乡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乡宁县城建局八楼 联系电话:0357-6822401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C座907 联系方式:15386873113 |
2.5 | 项目需求 | 乡宁县通用机场项目设计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2.6 | 采购预算 | 177.552万元 |
2.7 | 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日起30日内 |
2.8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含教授、副教授)。 |
4.2 | 现场考察和 答疑会 | 不组织 |
8.1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 2022年7月6日00时00时至2022年7月12日00时00 |
10.1 | 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 |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 |
15.1 | 竞争性磋商 保证金 | 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交纳; 2.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8日15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4.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全称: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4050171615400000054 行号:105177000094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5.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 |
16.1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 |
19.1 | 响应文件的提交 | 网上递交: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s://www.sxzfcg.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GPT格式),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20.1 |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 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22.1 |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22.2 | 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7月18日15时00分 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C座9层会议室 |
23.1 | 竞争性磋商小组 |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评审专家2名,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
26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8.1 | 推荐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35.2 | 签订采购合同 | 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36 | 政策与法规 | 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磋商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2.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37.1 | 代理服务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中标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依据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资质证书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或零申报凭证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7 |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9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进行报价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10 | 磋商保证金凭证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一致 |
2 | 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 |
5 | 响应文件的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6 | 投标内容、服务期限、质量标准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7 | 其他 | 技术、服务没有超出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响应文件没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 总分100分 | 技术服务部分:55分;商务部分:30分;投标报价:15分 |
磋商基准价 | 计算方法 | 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后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 服务方案 (55分) | 1、设计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整体思路清晰、有深度、科学合理,能满足项目要求,优得10-15分,良7-10分,一般得4-7分,满分15分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 服务方案 (55分) | 2、工作目标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优得7-10分,良4-7分,一般得0-4分,满分10分;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 服务方案 (55分) | 3、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实施保障是否合理可行,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满足本项目需求评分,优得7-10分,良4-7分,一般得0-4分,满分10分;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 服务方案 (55分) | 4、根据应急方案的合理性,服务响应级别,是否有针对性,管理范围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等评分,优得7-10分,良4-7分,一般得0-4分,满分10分;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 服务方案 (55分) | 5、具有可行性的合理化建议,优得7-10分,良4-7分,一般得0-4分,满分10分; |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14分) | 拟派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高14分;(以响应文件中所附职称证复印件为计分依据,不重复计分。) |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 供应商业绩(10分) |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每有一项计2分,最高10分 (以响应文件中所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计分依据) |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 企业资信 (6分) | 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个计2分,最高6分。(以响应文件中所附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为计分依据) |
报价部分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15分)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15%;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评标价等于价格扣除后的报价。 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政策性评审: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上述所称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在本项目中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性优惠条件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资信认 定依据 | 评审内容需要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响应文件。 |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中标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 | —— | —— | -- |
序号 | 商务要求 | 响应 | 偏离(正/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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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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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项目名称 | |
报价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项目负责人 | |
服务期限 | |
服务标准 |
序号 | 技术要求 | 响应 | 偏离(正/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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