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修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杭州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本项目为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16]28号)文件要求,金融单位基本完成技防的升级改造,届时,监控、出入口、声音复核、报警、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等技防设施将达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规定的高清化标准。拟对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  注册资本达到最低限额以上(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4.  经营范围应包含监控系统、监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营业执照等)
  5.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达到贰级以上;
  6.  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7.  倡导绿色理念,产品节能环保;
  8.  具备金融相关施工项目经验并提供案例。
  9.  其他我行相关要求。
  (二)提交材料内容
  1. 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  提供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为PDF格式文件并加盖公章)
  3.  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1和附件3),需为PDF格式文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6.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7.杭州地区10万以上(单项)新建改建金融项目合作(需营业带办公项目)的合同扫描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杭州新华支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邱修玉,0571-8723050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zjczx001@163.com(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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