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JZB2401-19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交警经开大队西侧规划路、明光路东侧规划路(元朔路-北三环)道路、管网、照明、交通、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灰土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天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54.60400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日历天,每批次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中三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0.89734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日历天,每批次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鼎光耀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7.54124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日历天,每批次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三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鼎光耀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三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鼎光耀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三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鼎光耀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日历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该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退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604室。电话:029-88765319。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新鼎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内控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新鼎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与草滩七路十字路北6199号
联系人:程工
电话:029-866048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604室
联系人:栾静、孟芯羽
电话:029-88765319
电子邮件:1098092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