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购买《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服务的公示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做好《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服务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拟定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服务。
二、资金预算:3万元。
三、购买内容及要求:
《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文件印发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提供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服务。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止。
五、承接标准:一是须为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内容、方式方法、评估程序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等相关能力;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是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五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行政中心4号楼635室
联系电话:63164904
监督电话:63962125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服务。
二、资金预算:3万元。
三、购买内容及要求:
《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文件印发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提供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服务。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止。
五、承接标准:一是须为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内容、方式方法、评估程序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等相关能力;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是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五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行政中心4号楼635室
联系电话:63164904
监督电话:63962125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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