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警用防暴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GXYLJ2005112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发售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时间:2006年1月7日至1月12日17时30分正(正常工作时间)
五、竞标截止时间:2006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06年1月17日—2006年1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七、成交结果:
项号 |
成交供应商 |
分标号 |
1. |
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A |
2. |
温州市星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B |
3. |
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C |
4. |
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D1 |
5. |
保定市公安头盔厂 |
D2 |
6. |
深圳市惠铭电子有限公司 |
E |
7. |
珠海三州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F |
8.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G |
9. |
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H |
10. |
南宁市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I |
11. |
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J |
12. |
深圳市惠铭电子有限公司 |
K |
13. |
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L |
14. |
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M |
15. |
北京中天锋安全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
N |
16. |
温州市星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O |
17. |
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P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 |
陈礼三、谭 寅、黄创首、杨玉华 |
采购单位代表 |
黄 彪 |
监督人 |
潘 明、莫国球 |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0771-2618118 FAX:0771-262186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