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计划采购一批物资对宣传灯箱进行维修维护,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宣传灯箱维修维护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队属采购机构组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概况: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
五、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16.3930万元
六、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4月
七、采购意向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单位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宣传灯箱维修维护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1至5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应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意见建议。
油箱地址:hu91824@qq.com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联系人:
胡先生
移动电话:13579122383